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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逃犯变身狱警,“临时工”难道是理由?

(2011-09-29 21:04:06)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10年前,河南登封男子王治家将妻子打成重伤后逃匿,随后被警方网上追逃。9月28日,登封警方根据线索,在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将王治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被捕时穿着警服,在看守所做管理犯罪分子的工作。当地警方称王治家是临时工,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新京报9月29日)

    “临时工”似乎已经成了政府部门出现丑闻后试图弱化或逃避责任的统一借口和专有名词,当然也几乎成了公众的笑柄;就如上述逃犯变身狱警的咄咄怪事,警方面对社会舆论和公众的质疑,仍然脸不变色心不跳、堂而皇之的再次解释为“临时工”而已,似乎罪犯成了警察,也并没有什么不得了的,临时工嘛,让我们以为,即使是罪犯,也可以以临时工的身份担任警察,而且是穿着正牌的警服“在看守所做管理犯罪分子的工作”。我不知道那些正式的警察到底是干什么的?还得随随便便的在社会上挑些个身份不明的人穿着警服成为“临时工”做正式警察的工作,难道正式警察都是招聘来吃白食的不成?

    显然用“临时工”的借口来对逃犯变身狱警作轻描淡写的描述,这本身就给公众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负面印象,因为公众希望了解的是为什么潜逃在外的罪犯能蒙混过关进入警察的队伍?哪怕真的是临时工,难道从事这项严肃的工作的人,就不需要对其身份进行必要的调查甚至审查?至少要查验其基本的身份信息吧?总不能随便在大街上吆喝几句然而招聘几个来路不明的人,甚至就包括潜逃的犯罪分子,然而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穿上警服、头顶国徽,行使警察的职权吧?这怎么看也感觉其中存在着巨大的漏洞,怎么看都让人匪夷所思,毕竟在人们的印象中,能穿着警服做警察的工作,似乎是件很难做到的事,至少不可能会象餐馆招服务员那样简单吧?

    所以这件逃犯潜逃后摇身一变成为看守所警察的离奇事件,当地警方还欠公众一个更合理的解释,哪怕确实是临时工,也必须有合理的解释,否则存在着如此巨大的管理漏洞,势必对社会治安、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巨大的隐患,至少对人民警察的形象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其实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不是这次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及登封市公安局继续加大对王治家的追逃力度,恐怕这名逃犯仍然会继续穿着警服、头顶着庄严的国徽混迹于公安队伍并逍遥法外,由于当地警察队伍管理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和漏洞,给犯罪分子找到了最佳的避风港,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这个结果却实在令人忧心忡忡。

    据说在看守所工作是警察们最郁闷、最不受欢迎的职业,谁愿意成天守着那些犯罪分子形影不离呢?不仅工作辛苦而且责任大,油水或许也不多,所以有人怀疑如果落网的罪犯警察真是临时工的话,估计也就是那些娇贵的正式警察在社会上找来的替身而已,临时工穿着警服守在看守所“做管理犯罪分子的工作”,正式工警察们则可以逍遥自在的过老爷们舒适的日子,何乐而不为?只是人们会质疑,如此重大的责任,真的警方可以随便放心的交给连身份信息都不清楚的临时工们吗?再有就是聘用这些临时工警察的费用到底从哪里开支?政府财政开支呢还是看守所巧立名目的“创收”?这些都必须交代清楚,否则哪一天杀人犯成了狱警、黑社会成了狱警也会顺理成章的发生。

    “临时工”真的是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很中国化、很特色的政府专用职称,城管打砸抢可以开除“临时工”了事,警察刑讯逼供执法犯法也可以以“临时工”为借口逃避责任,公务员酒后开车撞人,更可以一句“临时工”不了了之,似乎衙门里干坏事的家伙都成了“临时工”,就是不知道那些正式工们到底在干什么?所以即使潜逃的罪犯都混成了狱警,还是临时工,那何不干脆将所有的公安局派出所都改成临时公安局或临时派出所得了,或者“临时政府”也未尝不可,政府财政还可以因此省下不少工钱,招聘公务员的时候也不必挖空心思的搞些“萝卜招聘”了,反正都是招临时工。

    “临时工”真的很神秘,也真的很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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