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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立法限跳槽”是个不靠谱的馊主意

(2011-03-11 23:15:34)
标签:

教育

刘庆峰

中国

就业难

劳动法

杂谈

分类: 时评
            劳动力自由流动是市场商品经济中很普遍也很正常的事,中国人有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老话,因此我们也看到今天中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下,尽管出现严峻的就业形势,但企业员工跳槽的故事几十年来仍在不断上演,而且跳槽的频率也并未随着企业生产规模和经济总量的扩大增长而降低;其实我想绝大多数员工内心里绝不希望自己动辄跳槽,无非自身利益使然,这包括工资福利待遇的高低、企业文化的优劣以及员工对改变生存环境的选择等种种方面。总之个人对自己就业的选择完全是自由的,也是一个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力。

                   但今天看到一篇《代表把脉大学生就业难 吁立法限制员工随意跳槽》的新闻报道,还是让人“耳目一新”,大跌眼镜。据中新网3月9日电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各方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对此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使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他主张适当修改现行劳动法部分内容,认为目前劳动法对劳动者随意跳槽行为几乎未设定任何违约成本,因此企业不愿意培训新员工。“如果我招聘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假如说三年劳动合同他能够完全履行完,企业不担心他违约,那我觉得他就会投入,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培养他一两年之后他说跳槽就跳槽,没有任何可追究的责任。”他据此建议,学校培养和企业对接好,企业培养这些人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有更好的法律保护,使被培训者能够如实履约。

                 当然对企业或企业主来说,员工频繁的跳槽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炒了老板的鱿鱼,当然会对企业短期或长期经营带来负面的影响。劳动法的主要侧重点在于保护劳动者,这是毋庸置疑的,或者说企业无故炒职工的鱿鱼可能违反劳动法而受到制裁。而员工炒老板的鱿鱼却基本上是个人的自由选择,这在经济社会或者资本社会里,用劳动法抑制过于强大的资本力量是必须的,否则就难以保障劳动者的个人权益。企业主们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但显而易见提出“立法限制跳槽”的人大代表刘庆峰的观点却上在资本方立场看问题,狭隘的从企业的利益来理解员工的跳槽选择,这本身就是一种极端的自私自利思维。记者的报道居然突出什么“代表把脉大学生就业难”,难道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灵丹妙药就是立法限制员工跳槽?这是什么奇怪的逻辑,实在让人难以将二者联系起来。

               其实无论从企业还是个人意愿来说,恐怕绝大多数人是不太愿意随便跳槽的,谁不希望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环境呢?但遏制跳槽的频繁发生,靠立法来保障的想法显得极其荒唐的幼稚,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馊主意。应该承认,作为企业或者企业主们,能稳定员工团队为之服务,对企业经营、员工技能培训、个人前景、甚至对整个社会就业稳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关键问题是立法根本不现实也不道德,而应该是企业要充分理解员工跳槽原因的基础上、从自身找问题的过程,如果企业能提供相对良好的工资福利待遇,如果企业能提供良好的企业文化,如果企业能有更多的人文关怀并提供职业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或至少能让员工看到自身发展的前景,那员工凭什么要选择跳槽呢?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不能建立在员工的自觉上,更不可能依赖所谓的政府出面立法来解决。人出来打工就业毕竟是为了自身发展和生存的基本需要,员工也好、企业也罢,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靠的一是利益关注、二是人文关怀、三是企业文化,做好这些,恐怕也不会出现频繁的跳槽现象了。象富士康这样的巨型企业,至少过去一些年来每个员工都象一架机器上的零件一样、或者象木偶一样在流水线上作业,一天十多个小时加班加点,人人都感觉前景茫然,能连续工作半年都很不错了,你难道还希望他(她)们永远做一个木偶?显然跳槽是必然的。当然除非它逐步改善。

                 我们也知道,在亚洲国家,二战后崛起的日本在经济起飞阶段直到今天,它的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恐怕是世界上最稳定的,很多企业包括小企业,基本上员工都能工作到退休,好象日本也没有什么立法限制跳槽的东西,从一些资料介绍来看,日本企业最看重的就是企业文化的建立以及企业对员工多方面的人文关怀,而在中国,大多数企业都在挖空心思的思考着如何残酷的榨取大陆廉价劳动力的血汗,也就是人们常常说的遍布沿海经济区的“血汗工厂”,既然被公认为血汗工厂,那企业和企业主们有什么资格期待员工心甘情愿的长期为它服务呢?更重要的是在中国的那些就业密集的工业区里,集中的都是被户籍制度区别看待的外地打工者、或者是农民工,包括一些漂在那里求生存的大学生们,这种户籍体制就决定了企业主们认定他们本身就是不稳定的劳动力,迟早要离开的,那就不可能有更好的福利待遇或其它东西,基本上是能利用一天是一天,这又凭什么要立法限制这些“有一天将老无所依”的异乡客跳槽呢?恐怕这种企业与员工根本没有相互依赖度的户籍体制才是中国与日本的本质区别,毕竟大多数打工者蜗居在打工地即使到退休年龄,最终也是要回乡的,又有几个人能在打工地买房、入户定居呢?其实刘代表不妨反思一下,在中国有公务员跳槽的吗?有垄断企业职工跳槽的吗?有医生老师教授跳槽的吗?

                所以刘庆峰代表关于立法限制跳槽的建议基本上是没有社会根基的废话,是脱离了中国实际、完全站在企业主的利益上看问题的必然结果,即使打着“为大学生就业难把脉”的噱头也难掩其不靠谱式荒唐,只能是一个可笑的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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