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法官建议“救人讲方法”凸显现实之无奈
(2010-11-15 21: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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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
万鑫
重庆晚报
社会风气
万州区分水中学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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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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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讲方法”这句话从法官口里说出来,如果不看内容,还以为是讲如何对遇到困境的人正确施救的医学意义上的方法,但这里法官的所谓救人“方法”,却与之南辕北辙,意思却是做好事救人时如何防止被被救者讹诈,如何防止好心没好报的局面出现;当然法官的这番善意提醒绝非空穴来风,而是有感而发。据重庆晚报11月14日报道,1年前的今天,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一审时多人证明少年清白,法院驳回老人诉讼请求,老人不服上诉。二审开庭这天,老人撤诉。该少年变得沉默寡言,他哭问父母“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虽然赢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向老实的他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这种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行为却得到如此不堪的结局,着实令人寒心,并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共鸣,一举击中了人们内心原本善良的人性,也击中了道德的软肋;尤其类似情况已经多次见诸媒体报端,最著名的当算前年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救摔倒徐老太案,南京法官不可思议的以“按常理分析”彭宇没有撞人就不会扶老太并送至医院的理由,判决赔偿老太5万多元,引发全社会声讨至今,也几乎一夜之间摧毁了本来就脆弱不堪的社会公共道德。好在重庆这件事上,法官在讲究证据的法律基础上,坚持了最基本的人性公理,避免了悲剧再次重演。尽管有人猜测重庆的事件中,恶妇老太与救人的少年都是平民,不象南京的徐老太儿子是警察,所以重庆的法官更容易站在公平的判断上进行审理,或许是这样吧。但不管怎样,重庆这件事仍然足够令世人寒心,为什么这个社会总会有这么一些见利忘义之徒,为了一点点利益竟然恬不知耻的诬告救自己的人,如何毒辣简直丧尽天良呢?难道农夫与蛇的传说在21世纪的今天就演变成了社会现实了吗?前些年一些不法之徒讹钱还讲个碰瓷,总算还要“碰”一下吧,现在发恰如其分到都不用“碰”了,救自己的人都可以讹诈,都可以理直气壮的跑到法庭上忘恩负义的控告恩人,这让人情何以堪?也难怪救人的少年会哭着反问父母“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这让我们这些成年人又作何感想?难道我们这个社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真的如何道德堕落了吗?
所以我们看到,就连那位判案的重庆法官也深有感触,法官兰光华说,万鑫做好事,却成了被告,如果法院判他赔钱,这不仅是对万鑫的一种伤害,让他在今后的人生中难辨是非,还将影响到社会风气,今后,谁还敢做好事?他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为了避免好事做完当被告,市民在救人时请注意以下几点:有旁人在场的时候,最好叫上一两个帮手,一起去帮助别人。也可大喊一声“有人摔倒(受伤)了”,提醒别人注意。再者第一时间报警,等待救援,及时形成证据。
应该说这位法官告诫世人“救人要讲方法”是出于一片好心,但说实话,所谓的“救人方法”,就象一则冷笑话,不知是想笑还是想哭,这个社会居然已经沦落到法官教人们救人时如何防止被讹,可见世态之炎凉、人心之险恶。法官如此,大众心理受到的暗示可想而知。试想假如真遇到类似情况,等施救的人做好防身的万全准备,或许时间耽误了,或许需要救助的人已经死了,可以想象那种救人的场景将是多么的荒诞不经;记得今年早些时候就有一位大爷自己摔倒后见无人敢救自己,竟然向人群大呼:“是我自己摔倒的,快救救我吧”,相当的震撼和滑稽。现在这位重庆的法官向人们灌输救人的“方法”,同样凸显出一种发自心底里的无奈,应该救人、如何做好事,看来真的要认真思考一下了,可悲可叹!
过去中国人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见义勇为或者助人为乐彰显出人性光辉,而见死不救则实在与人们期盼的社会公德相去甚远。应当说,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文明素质形象;而法官通过判案的亲身体验提醒人们“救人要讲方法”,讲的却是防止被讹诈的方法,不能不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当金钱成为一个社会衡量一切的标准,甚至沦为摧毁道德底线的工具,那这个社会的堕落也就不可避免,再高的GDP,再多的形象工程、再强大的物质文明也不过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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