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安省教师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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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之前安省的教师评价每3年实施2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好、满意和不满意(Excellent, Good, Satisfactory and Unsatisfactory)四个档次,不论是督学、校长,还是教师本人都对方案极不满意,校长认为实施次数太频繁,忙不过来;教师则对四个档次十分有看法:“我为什么是‘满意’而不是‘好’或者‘优秀’?”所以安省从2006年开始实施新的评价办法,每名教师每五年接受1次考核,考核等级只有“满意”和“不满意”两个档次。
安省教师评价的考核者是校长或副校长,每人每年负责几名被考核教师;整个过程分为四个环节:听课前会面、听课、课后反馈和填写考核报告并签字。
1,在听课前会面环节,被考核者将教学方案等证明自己成绩的各种文字资料提交给考核者,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资料;
2,会面后20天内,考核者进入被考核者的课堂进行听课,并提前拿到教案;
3,听课后考核者必须对教师的课堂表现进行反馈和评价;
4,考核者在完成考核表(电脑软件)填写后,听取教师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考核完成。
如果教师对于考核结果不同意,考核者就要启动“改进计划”(IMPROVEMENT
PLAN),进行第二次考核,仍是不同意可以再来第三次,如果依旧不同意就会将此事提交到安省教师学院进行审核,教师最后有可能被解雇。
比较安大略省教师评价办法,与北京的学校有几点不同:
1,评价周期不同。安省每5年1次,北京每年1次(学校层面有的每学期1次);
2,评价主体不同。安省的考核者只有校长或者副校长1人,北京则是考核团队;
3,家长、学生参与情况不同。安省考核办法中没有家长和学生的参与,北京考核教师时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占一定评价比例。
4,考核参考资料不同。安省考核教师时,所有与教学和教育成绩有关的证据(EVIDENCE)都可以提交,比如跟家长电话邮件联系的记录、管理学生吃饭乘校车的记录、教室里的环境布置照片,甚至学生给老师写的贺卡等;北京考核则需要提交所有获奖情况。
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同。安省的评价结果不与教师的工资及各项待遇挂钩,北京的评价结果是教师待遇的最重要依据。
比较两个国家不同的考核办法,能看出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因此每种评价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作用。安省的教师入职很严格,所有新教师必须先在大学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再到教师学院学习1年,取得教师资格证,然后才能成为正式教师,据说教师学院的资格证通过率只有10%,所以能够成为正式教师的大学毕业生都是比较优秀的;另外安省教师工会的力量十分强大,教师工资待遇很可观,所以每位教师都十分珍惜自己的岗位。
ANNE承认每年其实都有相当比例的教师是不合格的,但是由于评价非常困难、教师工会的力量非常强大,所以要想解雇一名不合格的教师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往往作罢,所以考核的合格率高达99.4%,这个结果也是让人难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