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妓女抢嫖资'
(2009-06-27 14: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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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嫖资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律师杂谈 |
分类: 法律评论 |
新闻来源:嫖客拖欠嫖资遭卖淫女强抢 到派出所报警求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2: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雷娜)
蒲某嫖娼欠30元嫖资赖着不给,被小姐抢去200元后,竟跑到派出所“求救”。前天,2人因涉嫌卖淫嫖娼被顺义警方治安拘留。
8月11日,蒲某到木林派出所报案,称被周某抢走200元钱。当民警询问抢钱过程时,蒲某前言不搭后语。原来,去年4月,周某和蒲某发生了性关系。本来双方约定的“价格”是50元,但事后蒲某只给了周某20元钱。今年8月10日,蒲某再次找到周某。周某向蒲某索要30元“欠款”无果后,抢走其200元。觉得吃亏的蒲某便跑到派出所“求救”。
易胜华律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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