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辩学记五 张思之大律师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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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辩学记五
9月15日,开学已过半,气氛也随着北京的天气逐渐升高。上午,来自新疆的曹宏律师为我们主讲刑事辩护的风险防范。由于承办过的大量的敏感案件,由他亲自讲授律师在办理刑案方面应注意的风险和防范是最合适的。虽然曾多次被恐吓、被叫谈话,如曹宏律师所言:“我最大的收获是至今还活着”,即使面对外界强大压力,但他依然有个信念:坚持原则,绝不退让。从他身上,可以很直接地看到刑辩律师应有的特质。
下午讲课的上海“东方大律师”翟建是南派律师的典型代表,他认为律师的责任只在于反驳,所以不要大量精力去证明无罪,只需要努力去攻克反驳控方的证据体系。与其他大律师不同,翟建传授了一种新的法律辩论思路,甚至可以用民事诉讼标准去反推刑诉的审判标准。
今天的重点时刻是晚上七点半,全场学员站立鼓掌迎接中国律师的脊梁和良心张思之老先生。这是一次极为难得的聚会,张老年事已高且身体不是太好,但应徐院长和学员的请求,亲自现身为处在最低谷的刑辩律师打气。张老鼓励说,我们已不是种子,而是参天大树,已是一只队伍,如果说律师学院可以比喻为黄埔军校,我们就是黄埔一期,现在长沙我们过了,前面就是武汉,我们要拿下来了。听说我们这期只有23个人,不管我们有多少,想想戏台上的龙套只有四个人但他们代表着千军万马,我们二十几个人难道不能代表万马千军吗?我不信。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志气,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追求!
我们作为法律人,追求的就是真善美。我们现在的确很困难,但是困难会促进我们走向成熟。
最后,张老用尼采的一句话勉励我们:“带着你的爱和创造走向孤独吧,我的兄弟,许多年后正义一定在你的身后”。现在,我爱你们,我和你们在一起。
曹宏:律师职责永远不能放弃
1、律师执业的两种风险,包括不遵守规则所产生的风险和律师职业要求其维护规则履行职责所产生的风险。刑事辩护的风险防范主要是指后者。
2、言词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尽可能不要单方取证,这十分重要。在当前情况下,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建议将案卷直接交由当事人审阅。
3、对程序违法的抗议,律师不仅需要正气也需要勇气,不要放弃原则,对程序违法行为必须抵制也要讲究技巧。必要时争取媒体合作是防范风险的很好方法。
翟建:运用辩论技巧的最终目的在于说服
1、法庭是刑事辩护律师的舞台,别说功夫在案外,刑事辩护的功夫就在法庭上。但法庭又不是刑事辩护律师展示个人抱负、突出个人辩论技巧的舞台。除了当事人的利益,法庭上没有辩护人的个人利益;
2、律师的责任只在于反驳,能证明也只是偶然,不是刑辩律师的方向。运用辩论技巧的最终目的是说法,必须说服的人是委托人或当事人,力争说服的人是合议庭及人民法院,无法说服的人是公诉人和检察院。
3、刑事案件成败的唯一标准时当事人的满意度。刑辩的说法,在很多时候贴切的例子或比喻比单纯的法理分析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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