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7/middle/60b0044bg7d376f0e57b6&690庭前48小时" TITLE="李庄案,我在现场(二)查阅案卷 庭前48小时" />
27日晚六时许,抵达重庆江北机场,随后并奔赴主任已预订好的市郊一酒店,在房间等候主任从北京飞来。当晚十点,在和江北区合议庭法官碰面后,主任回到了酒店,随行的还有久闻其名的高子程大律师。同时,我们也拿到了李庄案的第一笔资料,其实就是李庄案的背景材料——龚钢模案。主任回到宾馆后立刻投入了工作,与高子程律师商量了今后两天时间的安排,在网上公布了法院对他们提出四项申请的答复:证人不愿出庭,看守所的监控没有录像,龚的伤情没必要鉴定,旁听庭审需旁听证。
另外,为了尽快熟悉案情,我和另一同事进行了轮流作息。从11点至凌晨1点许,他在查阅案卷,我先休息;从凌晨2点至五点,两人交换。从五点至八点,再次更换作息。
重庆的第一晚,我了解了龚钢模案的大致情况,看到了凌晨5时龚钢模检举辩护律师李庄的讯问笔录,看到了龚钢模自述被敲诈的讯问笔录,看到了爱丁堡枪击案涉案人员的供述……
28日上午,主任和高子程律师一起前往看守所会见李庄,我们则在房间继续查阅材料。中午11时许,主任回来,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李庄,虽然被关押了近半个月,但主任说李庄看上去很精神,尤其是对无罪辩护很坚定。他们仨人知道重庆方面对该案的审判速度,于是制定了统一的辩护思路,那就是决不能让法院当庭宣判。
午饭后,主任开始在房间内投入辩护词的准备。从那刻起,我负责接听媒体的来电并尽可能地保证主任安静思考的空间。在整个案件中,我们从未主动去联系过媒体,并在庭审前尽可能地少接受采访。
下午,一位媒体记者告诉我,虽然上午申请了法院旁听证但是却一直没有肯定的答复,到时是否能够进入法庭旁听都未知。高子程律师联系法官时,得知李庄家属有4张旁听证,而我和另一位同事能否旁听也未卜。
晚上,为了能让主任清晰地理顺龚钢模及其同伙的讯问笔录,我们将厚厚地一叠资料按照人物和时间顺序进行了整理归纳,笔录材料覆盖了大半个房间。
午夜一点,对面主任的房间还是亮着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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