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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刺客”的优雅

(2010-09-21 13: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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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环球作家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刺客”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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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春,正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英语的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开始写作个人文学生涯中第一部公开发表的长篇《可以吃的女人》。小说写在一些被她用来当稿纸的空白的试卷上,奇怪的书名,则要追溯到此前一年。有一天,在伍尔沃斯那放满了米老鼠蛋糕的橱窗前面,她注视着一排排杏仁蛋白糊做的小猪,当时她对装饰有糖做的新郎新娘形象的结婚蛋糕特别感兴趣,心中正一直在苦苦思索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吃人的形象。于是“可以吃的女人”,就这样迎面撞上了她。

这年年底,阿特伍德写完了全书。小说历尽波折获得出版,却是在四年以后。其时,恰好碰上了北美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这本书也随之被看成是女权主义运动的产物。和阿特伍德一样,小说的女主人公玛丽安是个受过大学教育的年轻女性,从表面上看,她的工作与爱情生活似乎都比较顺利,但是,在内心深处,她始终有着一种迷茫的感觉。随着婚姻的临近,她渐渐地无法正常进食,精神上日趋崩溃。最后,她决心摆脱这个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一切,就在婚礼之前,她烤了一个女人形状的蛋糕,将这个“可以吃的女人”作为自己的替身献给自己的未婚夫,从而与过去的一切一刀两断。

不难看出,小说有着浓郁的自我表现色彩。同时,行文、构思的古怪与奇特已然初露端倪。其实,这只是个开始。在此后丰富多变的创作中,无论从文风还是到题材,阿特伍德都把这种古怪发挥到了极致。然而,正是这种灼灼的“怪异”,让很多人误解,也让很多人嫉妒得发狂。恣意的想象,花哨的创作技巧,加上对传统经典的不经意的解构和颠覆,不能不说是一种对传统的挑衅,这一切让她一直处在加拿大文学的风口浪尖上,但并没有阻止一个又一个的奖项落到她的头上,也没有阻止那些迷恋她的研究者和读者对她近乎痴恋般的热爱。

在度过了以光华四射的诗歌作品为特征的早年之后,阿特伍德以长篇小说为主的作品一本接一本地出产,随之而来的是包括布克文学奖在内的无数奖项。更不同凡响的是,她的小说早已不止被定位为“加拿大文学”或是“英语文学”的一部分,它们还被搬上了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课堂。同时,作为一个“不畅销的畅销书作家”,她的作品,在世界范围内难懂且畅销着。当国内的上海译文、译林、南京大学三家出版社不约而同瞄准了她,几乎把她所有的作品都译介过来时,你不能不感叹这位“加拿大文学女皇”无可阻挡的惊人魅力。

 

 

                                2

    

无可疑义地,身为女性作家的这种“怪异”,使读者对阿特伍德和她的作品充满了探究的兴趣。有人不无调侃地拿她5英尺3英寸的身高说事,感慨道:“她真是个表里如一的巨人”,有人则径直在她那如魔法师般的形象上做文章:皮肤是迫人的白,黑黑的蓬发,瘦削的面孔,五官精细,双眼深邃的像水波不扬的古井,似乎随时都要发出一连串刺耳的尖笑,而一旦如魔女一样,一不小心从画册里蹦出来,她将挥发出无可企及的巨大能量。

当然,更明智的做法还是细读她的作品。有孜孜不倦的“粉丝级”读者,在几乎通读了她被译成中文的所有作品后,概括出了几个共同的特点。比如,她的小说中通常都会有一个比较安分守己,但是内心非常丰富的主角;而在配角或者次主角中一定有一个主角羡慕追随的非常有个性,大胆叛逆的人物。在这些故事中,总会有大量的事后回忆,或者伪文本记载。而且几乎无一例外地,男性的形象不太光彩,女主人公则一律是性压抑型的。

事实上,笼而统之地对阿特伍德做这样的规约,或许提供了解读她作品的一种视角,却未必准确。她的魅力,恰恰在于她的难以把握。恰如有论者所言,在她作品中一个个光怪陆离的故事下面,始终找不到方向,隐约感觉她有话要说,也知道她绝非是止于文字,然而文字背后的影子却又如此难以捉摸。与之相仿的是,阿特伍德拥有非凡的揭示、解决问题的能力,她给她的小说定下一个论点,然后如剖析一个案件,层层解析、反复论证,读者参与其间,仿佛身临其境。而她所有的虚构,其实都落地于真实。在她言在此,意在彼的虚虚实实的絮叨中,我们自然而然地感受着浸透在她骨子里的时尚和优雅。

《别名格蕾斯》的题材就源于一场真实的谋杀案,女主人公格雷斯·马克斯在加拿大的历史上确有其人,因年纪轻轻便背上两条命债而备受争议。她是个女魔,女诱惑者,煽动犯罪的人?还是个不能自主的受害者?阿特伍德最感兴趣的倒不是这个问题本身,而在于人们在面对这一问题时的态度。在她看来,之所以意见纷呈,这本身就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女人的本性模棱两可的看法。而阿特伍德也不祈求你最后能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只留下隐秘的丝丝线索牵着你,如书中描述的拼块被子那样去拼凑,去解读。

获布克奖的《盲刺客》同样是一部结构复杂奇巧、故事里套故事的小说。小说有两个女主人公,一个是劳拉,小说一开始就在车祸中死去;另一个是她姐姐艾丽丝,生活在死者的阴影中,回忆着快被湮没的往事。有关盲刺客的故事是劳拉身前写的,描述了在动荡的20世纪30年代,一个富家小姐和一个在逃的穷小伙子的恋情。同时,这对恋人想像出了发生在另一个星球的故事。这个虚构的故事里充满了爱、牺牲和背叛。而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艾丽丝嫁给了富商理查德,在外人看来,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殊不知,理查德将魔爪伸向了小姨子劳拉,于是,劳拉的车祸就令人产生了怀疑……

在现实与虚构之间的模糊地带纵横驰骋,尽情演绎改变规则的游戏,这就是阿特伍德的擅长,这一点即使在她的“反乌托邦”小说里也不例外。无论是《使女的故事》中虚拟的神权统治的基列共和国,还是《羚羊与秧鸡》中被一些彼此竞争的高科技生物公司所控制的世界,都可以现实中找到对应的主题。恐怖主义、核污染、毒品、网络色情和网络游戏泛滥、生态环境的恶化……而在随笔集《帐篷》里的一篇散文诗中,阿特伍德干脆想象了一个一切都逆向发展的世界:所有人造制品逆转为原先的动植物和自然资源,所有被人改变的环境都回到了过去,最终,万物脱离了人的命名,成为自己的主宰。然而惟其如此,她用想象之翼搭载现实之砖砌成的未来时空,读来匪夷所思,却如此地近在眉睫。

 

                                  3

     

囿于自己的女性身份,及其总是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题材,阿特伍德不可避免地被归为女性主义作家。而这恰恰是她本人最为抗拒的。当然,归类和反归类,这是作家和文学史写作者之间永远的战斗。与其纠缠于此,还不如追问:何以阿特伍德能从众多的女性作家中脱颖而出,把自己的创作引向何其开阔的视野?

或许,我们不得不提及她的出生背景。19391118日,阿特伍德出生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在家排行老二。父亲是森林植物学家,母亲毕业于多伦多大学,主修家政。阿特伍德求学走的是笔直正统的经院路线:多伦多大学的学士,剑桥的硕士,先后两次在哈佛攻读博士,但最终因没时间完成论文而放弃学位,——这样的经历,决定了她自我表现的限度,促使她转而向外探索。正如她自己所说:写作不仅仅是自我表现。如果你赖在自我表现上,写出一点东西后,你将把自己大量地耗尽——除非你过着广阔的生活。

更重要的,或许还在于加拿大国家的特殊性。由于历史上曾经是英、法两国的殖民地,加拿大始终生活在它们的阴影下。与此同时,加拿大同美国共享了一条长长的边境线,所以时刻能感觉到美国文化对它的威胁。长久以来,加拿大总是不断挣扎着,惟恐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被它更强大的邻居吞并。一方面是不在身边的英国主人的统治;一方面是邻国美国将它变为第五十一州的威胁,加拿大处境尴尬。这样的处境,也给存身其中的加拿大带来了一种无所寄托、无从归属的痛。至今,澳大利亚人和新西兰人每年425日还要千里迢迢飞赴土耳其,去那里的澳新军团公墓凭吊“二战”死难士兵,也足以证明这种不甘被遗忘在世界历史之外的民族的欲念。

加拿大作为殖民地的经验、对强大邻国文化殖民倾向的恐惧,及其在加拿大人心灵上留下的阴影,在阿特伍德的《浮现》中,有着生动的记录和反映。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对美国及一切与之相关的事物都有一种恐惧感和厌恶感。她走在回故乡的路上,满目都是被“从南方蔓延过来的病毒”。然而,最令人不安的是美国文化对加拿大文化的侵蚀,包括女主人公的几位旅伴在内的许多加拿大人竞相模仿美国人的生活风格和语言,并以此为荣;然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女主人公带着厌恶描述的破坏环境、残杀野禽、言行粗野的“美国佬”,后来却发现,他们其实是加拿大人,更糟糕的是,他们也在猜测女主人公一伙人是“美国人”。

同样,在诗集《苏珊娜·穆迪的日记》和论著《生存:加拿大文学主题指南》中,阿特伍德谈及了加拿大独特的民族传统问题及其对加拿大身份问题的关注。她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讲,加拿大在国际大家庭中的境遇类似于女性在父权社会中的遭遇:英国和美国象征了父权社会,加拿大处于被压迫者的地位。加拿大的民族性格中有一种自卑感,要克服这种自卑感,必须找到属于加拿大自己的位置。显而易见地,当女性的边缘性,与加拿大特殊的地缘政治如此微妙地交相融合,便为阿特伍德的创作提供了生生不息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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