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康志军行凶的罪责更要读懂他的眼泪
(2010-12-13 20:33:33)
标签:
康志军昆明市社保局英茂公司王武帮杂谈 |
今年7月,昆明市民康志军因认为昆明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推脱刁难,致使自己的养老保险始终不能补缴,遂刺伤办事人员。康志军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6年,赔偿18万多元,律师称要上诉。康志军自称,10年时间已把所有合法途径走遍,因绝望才采取极端手段。(中国青年报12月13日报道)
暴力伤害人应该得到的法律的惩罚,康志军作为一名高学历者也应该十分清楚这一点。但纵观整个事件,他作为一名令人艳羡的高技术人才,经过保险缴费的反反复复波折再三,由一个本来恪守法律的公民拿起凶器作案,身陷囹圄。虽然法理不饶人,但其中的轨迹转变不可谓不令人唏嘘。
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康志军英语良好、精通计算机,可谓是一名优秀的人才。对于未缴纳的保险金,他先是找到了在昆明市社保局工作的王武帮申请缴纳,被要求应由当时工作单位英茂公司来补缴,公司不同意。之后,申请自行缴纳遭王武帮拒绝。等到公司同意,但社保局工作人员却又不同意英茂公司为其补办。接着,他申请仲裁、提出上诉、再诉,但都因超过申诉时限,未被受理或败诉。从这条路径,可以看出康志军恪守法律规则,并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愿意一步步地走申诉程序。
可是,这一切都没有等来他要的权益,如果一切合乎程序正义的话,康志军必然也只能认命。但就是康志军信任的规则程序却忽悠了他,前同事成功补办了社保的意外发现,彻底地击碎了他对于规则的信任,让其感觉到被愚弄的耻辱。十年,纠结十年的一桩小事,带来令人心力交瘁的维权之路,却被他人拿捏成为了一个可笑的骗局,而自己却如一个傻瓜一般。
这其中,有英茂公司失职未按时替员工缴纳保险金的失职,有制度转变带给康志军带来的困难辗转。但在最基础的层面,现在的受害人王武帮作为公务人员,本应该无差别地对待每一位需要得到帮助的公民,却存在故意为难的嫌疑。而社保部门也没有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错误,还给康志军应有的权益。
可以说,正是公务人员王武帮和社保部门的“不作为”,让康志军陷入了困境,走入了十年维权的泥淖,并在一切努力失败后,怨望地发现原来是一个公务人员故意让自己成为了不幸者,经历如此多的辗转,丧失了如此多平静的岁月。在个人性格之外,正是这种权力的构陷,才让公民康志军丧失了权利,并丧失尊严,由原本温和的公民成为了行凶的暴徒。
我们要责怪康志军被情绪冲昏了头脑,犯下了罪责。但庭前的痛苦流涕的康志军,他的泪水是如此的无奈与绝望,令人感同身受,无异更值得让人沉痛地思考。但在庭外,他十年的波折需不需要有一个说法,他始终没有得到的权利需不需要一个说法,正是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康志军围困得无路可走,也是他犯罪的真正动机。如他所说:“10年时间,我已经把所有合法的途径都走了个遍。”一个公民按照法律路径行走却等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无疑该是这个案件更为深沉的一问。
这个稿子我写的时候,都有泪花打转的感觉。
扬子晚报 扬子时评A12版 http://epaper.yangtse.com/yzwb/2010-12/14/content_241466.htm?div=-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