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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发令逼得花季少女成了倩女幽魂

(2010-10-12 18:02:12)
标签:

张悦

临沂市

中学

自杀

短发令

109,山东临沂市第六中学13岁的七年级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下农药自杀。事发三天,校方不对此事做正面回应。面对校方的消极态度,家人在学校门前为张悦搭起了灵堂里。(山东商报1012报道)

 

学校似乎变成了一个越来越不适合人待的地方,从管理缺失导致学生受到侵犯到严苛的规范让人难以承受,频发的伤害事件一次次将沉默的丑陋血淋淋地展现在公众的面前。人们的愤怒一次次被引燃,似乎依然阻止不了现实教育中对于接受者或明显或潜在的损害行为,只是受难的终是孩子,无辜而无助。

 

如同张悦,一个刚刚上中学的小女孩子,却要面对来自学校和班级老师的恫吓与威逼,甚至要被赶出她所钟爱的群体。这其中,她的尊严和信心被反复践踏,以至于最后选择用自杀的方式了结让她感到绝望的一切。一条美丽的生命消逝了,理由却是一个听上去不那么顺耳的剪发令。悲剧之所以成立,在于施加者沉默着施恶而承受者都是沉默着毁灭,而伤害的理由却是无关于要旨的细枝末节。

 

如若说短发令是学校为了规范学生行为,完成教育目的,可谓大谬不然。首先,教育行为发生的一个基础性的宗旨便是尊重孩子的受教育权利,一切教育活动都应该围绕着学生能够更好接受教育进行。在临沂市第六中学这个短发令中可以看见,为了逼迫张悦剪发,竟然数次将其逐出校门。如此,以短发为由直接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可见短发令是与受教育权实现的宗旨相背离的。而且,这其中还存在短发令戕害受教育权利的问题,舍本逐末。就张悦被逐,校方不仅在道理上站不住脚,而且存在违法行为。

 

再者,从短发令本身而言,其在执行的标准、如何执行等问题上也禁不起审视。张悦为了符合短发令的要求,先后三次剪发,被班主任允许了有被学校教导处拦住,总是不合格,但学校其他的学生头发也不比她短。于是,标准就成了一个任人拿捏的东西,可怜的张悦被当成了各位老师随意演练权威的典型,呼来喝去,这落到谁头上也会觉得很委屈。随意的规定,带着观赏整齐划一的欲望,都有种粗鄙逻辑之下的蛮横。

 

可以说,张悦的死因肇始于教育者的蒙昧麻木,他们根本没有把教育宗旨放入心中,自然也就不会在行动之前用这个标准去自我检验。他们把神圣的教育变成了庸常的规定动作,却把真正有益的事情抛诸脑后。所以,临沂市第六中学可以罔顾短发令内在的价值紧张,敢于以土规定蒙蔽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以之为自己管理上的方便。

 

虽然,张悦自杀某种程度上要归咎她本身的脆弱和内向,但背离职业价值的教育者们所具有的粗鄙思维方式,无疑是一直推动着她走向万劫不复的大手。教育者们或许是糊里糊涂,但是将孩子逼上绝路的罪过,又岂能是一句“无知者无罪”可以解释清除的。庸常的罪孽,或许没有具体的人来签单负责,却不能消极沉默地躲避,一个生命消逝的代价,需要教育者们有担当地扪心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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