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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码执法”何不向前再走一步

(2010-10-10 16: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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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09,宿迁当地媒体刊登了一组照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但所有的照片在当事人面部打上了马赛克。根据宿迁市出台的实施方案,该市将对行人、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闯红灯等八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扬子晚报1010报道)

 

严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这是法律维护社会安全运行的题中之义。特别是交通体系已然发达的境况之下,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造成非正常死伤的重要原因,据资料显示每年都有超过十万人魂断交通线上。而这其中,又有很多事故是由于当事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引起的。可以说,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不仅可以严肃法纪,某种程度上还可以维护当事人以及周围人群的安全,是对生命负责之举。所以,宿迁的整顿措施必然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

 

一个值得称赞的细节是,当地执法机关在媒体公布当事人照片时在面部打上了马赛克。前一段时间,媒体曝出湖南娄底为震慑犯罪举行公审公判大会并将犯人游街;而无独有偶,东莞警方还将扫黄中抓获的性工作者系上手镣于众目睽睽下指认现场。溯往而今,为了执法效果折毁违法者个人尊严的恶例不绝,个人权利往往沦为权力演示的奴婢。当地对于当事人肖像隐私权的维护,踏出执法者严格遵守法律自我限权的一个步伐,作为执法文明程度的提升,“有码执法”不啻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行百里者半九十,宿迁的措施引发了舆论的批评的症结就在于其对于尊重违法者权利已经有所认识,却做得远远不够。利用当地媒体曝光交通违法,对于警示市民是有意义的,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在曝光姓名及有码肖像已经起到了警示作用的情况夏,又何必通报违法者的家庭地址呢?这样的方式只会让人按图索骥,迅速对号到人,空添邻里之间的闲话而已。对于当事人尊严损害,也不亚于肖像曝光,而且某种程度上,将家庭住址公诸于众还增加了当事人居住的潜在危险。

 

欲遮还露的“有码执法”,还是抖出了执法部门滥用权力的尾巴。别具巧心的措施,在执法者矛盾的心理中抵消了作用,成为一场落入窠臼的保护秀。进而让人觉得,在媒体上大张旗鼓宣传这些执法成果,不过是一次形象公关行为。法治之理,在于依法严行,如果平时严格执法,又需要什么登报震慑呢,慎行守矩必然深入人心。大张旗鼓,往往逃不脱运动式执法的老套。

 

可见,纵然是有诸多的创新之举,也需要思虑周全的实施,如若执法动机不纯,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得不偿失。“有码执法”也是如此,本是向好的限权力量,却由于配套措施,导致舆论的唱衰,而整个执法行动也为之蒙尘。试想,“有码执法”向前再走一步,又能如何呢?这是执法部门需要放弃的路径依赖,也是需要放开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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