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刘先生捡到一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一分钱也没有,不过有失主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为表清白,刘先生请来4位市民作证,证明他捡到钱包时,里面就没有钱,然后打了110报警。(扬子晚报1月4日报道)
刘先生的助人故事让人想起了拾金不昧反而吃了官司淮安卖豆饼老太周翠兰,扶起孕妇反被诬陷为撞人的郑先生,以及已经成为“传说”的彭宇。相对于这些悲情好人来说,显然刘先生已经相当“老练”,在捡钱包的同时,找到四个人“一同打开钱包”,以防止将来“说不清楚”,遇到“魔鬼”检验之时,也可以有自证清白的依据。
看到此处,不由得惊呼做好人并不是“良心使然,然后从之”,有时候“两眼一抹黑”的善良,还容易把自己送到被告席上。现实的教益是,做好事有风险,入行需谨慎。那么,还敢于坚守善行的人,不是善良偏执者,就是“天使”了。这种“天使”,就如刘先生一般,内心阳光,思维细密。
捡到一个钱包,就可以引发当事人如此“深远”的思考。可以见得做好事已不再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式的单纯,而是一个涵盖哲学、社会学、法学等方面的交叉课题。形势发展到今天,行善已然有了门槛,这种门槛包括经验与知识,还有稳定的心理素质。如此善行,既有内心之美,发乎于善心的热;更多的则是现实的冷,一种刺痛之冷。
可以说,够得上这种门槛的“高尚者”,估计是凤毛麟角。更多人的想法,则是绕过那些可以援手的事情,避免难以预期沾手的麻烦。长此以往,善行之人日少,冷眼旁观日多,人们规避善行带来不利后果的同时,也将行善剔出了自己的日程表。刘先生之所以成了新闻主角,一则是由于他“卓有远见”的行善,再则还在于他认识到“严重后果”后的不改初衷。遗世独立的刘先生,站成了一座光辉的雕塑,其行善路径足可以为当下行善提供新的范式。
行善要有知识门槛,要有异乎常人的心理素质,得遵循“利人不损己”的最佳范式,归结到一点,行善太累了,可以说是身心疲惫。那么,是什么把做好事的人逼到了这个份上呢?
大家都知道雷锋的事迹,其品质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做好事不留名”。悄悄地做了,然后离开,这样的模式让人看到了热心、淡泊的感人力量。而现在,或许行善者已经不敢奢求“做好事”的美誉,他们更在乎如何保全自己,能否“不留名”悄悄走开。或者更进一步说,做好事的人有没有沉默的权力?
做了好事,保持沉默,可以潇洒地走开,可以不再接受那么多重的考验。成本降下来了,于是行善者才会“身心轻松”地走在做好事的阳光大道上。但我们看到的却是,慈善行为常被认作“博取名利”;助人的彭宇,拾钱“豆饼老太”,扶起孕妇的郑先生,最后都成被告,挣扎不已。这一切,都源于行善者丧失了沉默的权力,而需要自己寻找证据以示清白。
怀疑是简单的,洗清“泼在身上的污渍”却是一件颇费心思的事情。在这些案件中,失主或者作为怀疑者非常轻松,而行善者却被抵到了墙角。最关键的是,负有举证责任的控告者或者执法机关却在怀疑的过程中超脱了,行善者还不得不自己救济自己。这种举证责任颠倒,才是“豆饼老太”拾金不昧反被告时的委屈,她没有沉默的权力。
所以,刘先生之举不过是无奈下的生存智慧。如果,没有行善者的沉默权,“彭宇式困境”就会是一幕常演不衰的“道德法律剧”,而社会的爱心也将在冷漠中消散。因为,这已经不是那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时代了。
新华每日电讯:行善做好事不该设“门槛”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0-01/05/content_12754993.htm
深圳商报:让行善者拥有“沉默权”http://szsb.sznews.com/html/2010-01/05/content_917928.htm
春城晚报:做好事的门槛与行善者的沉默权http://ccwb.yunnan.cn/html/2010-01/05/content_108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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