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自揭"家丑"是明哲保身么
(2009-09-11 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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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国家审计署继6月24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审计报告中点自己名后,审计署前日首次公布54个中直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时,也将审计署本身纳入审计范围,在历年审计结果中首次“自揭家丑”。 (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
前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说过审计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肩负着监督财政收入合法合规使用的重任,其审计报告也是纳税人知情权的重要部分。随着社会权利意识的日益觉醒,人们对审计“看门狗”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审计部门也需要厉行职责,防止沦为“宠物”。近年来,审计部门屡有动作,都是契合这种民意的进步。
这次审计报告不禁让人联想到上一次“审计风暴”情形,当时审计署的作为对于各行政部门约束资金使用行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随后的审计报告却奉行“不点名”主义,受到国人诟病。应该说,此次审计署的行为令人振奋,不少网友击节称许。然而,在经年“不点名”之后,审计署却“掉转枪口对准自己”,费人思量。
此次公布的8万多字的《审计结果》中,有1300字的篇幅公开了对其自身的审计情况,涉及问题资金约2.4亿元。在当前各行政部门财政不透明,违规使用时有出现的情况下,2.4亿只是各部门“收支浑水”中的一瓢而已
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审计署宁自揭“痈溃”,还是不点那些“大鱼”的名?笔者认为,其实这还是审计势弱的表现。被审计的部门多存在强大的部门利益,并且拥有众多资源逃避审计调查。扮演“得罪人”角色的审计署,在操作上也会忌惮这些权势部门,从而成为这些部门违规的“遮羞布”。
放着“大病不治”,却“彰己丑,以饰他人”, 拿自己开刀的“清水衙门”审计署显得有些悲壮。审计的“自强”不能靠“自戕”获得,对于国家财产 “看门狗”的目标,审计署还“路漫漫,其修远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