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旮旯觅趣--我的四合院故事拾遗》之:邮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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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我的散文 |
我从小就对邮递员有好感,确切的说,我从小就喜欢邮递员,这大约和我的生活经历息息相关。
记忆中我们全家在一起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数,只有在天津生活的九年,我们过的是合家团聚的幸福生活。自从1957年回到北京,我的父亲就被调到外省市工作,父亲与家里的联系就全靠书信了,包括月月给家里寄工资。那时候只要是四合院门口有响个不停的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接着是邮递员呼唤母亲“许先生,拿戳!”我和弟弟就争先恐后飞跑出去,替母亲拿回信或汇款单。
父亲一生在外地工作,所以“家书”对父亲和我们全家意义重大。父亲写得一笔好字,最早时,父亲为了排解寂寞,也因为爱好书法,他会用毛笔写小楷寄给我们,后来我们兄弟姐妹都长大了,都与父亲通信,他才开始写钢笔字,令我骄傲的是,兄弟姐妹当中,只有我还保存着父亲的字。
中学时代和父亲通信更多了,哥哥姐姐都上大学了,没时间给父亲写信,我们兄弟姐妹的学习情况,家里的琐琐碎碎都是我向父亲汇报,这时候大门外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一响,就不是喊许先生了,而是脆生生的:“子蕴,信!”
和邮递员建立起君子之交是在60年代中后期,哥哥姐姐在大学读书期间经常参加农村的四清运动或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他们都会从农村,姐姐从山西,哥哥从陕西,给母亲或者我写信。新疆的二姨,天津的四姨五姨、再加上父亲差不多每周一封的家书,我家的来信估计创全胡同最高来信纪录了。信太多了,送信的小伙子自然而然就认识了我和弟弟,有时候会一脚踩着我家院门口儿的石头台阶,一脚踏着自行车脚蹬子说两句:“我就纳闷儿了,识文断字儿的是不是都在你们家?要不怎么那么多信啊?”
邮递员比我们年龄大几岁,他和我弟弟关系好,是因为两个人常去居住在朝阳菜市场附近的一个男生家借书看,在那里遇见并成为朋友。听弟弟说,那个男生是个腿有残疾非常有才华的人,家里有许多不知道当时是叫黄皮书还是叫白皮书,反正非常好看的书,每次弟弟借书回来,我都抢着先看,至于他和那个非常有才华的、腿有残疾的男生怎么认识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记得借来的书都是市面上见不到的,以前苏联的小说,散文为主,也有其他国家翻译过来的书,似乎有《你倒底要什么》《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麦田里的守望者》《运动场》《毒日头》等等。
文革后期,哥哥姐姐大学毕业都分配到外地,我家的信就更多了,家门口自行车叮铃铃的铃声更加频繁,邮递员自然知道那些多出来的地址和寄信人是我的哥哥姐姐。再后来,1968年弟弟也下乡了,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当弟弟给我的第一封信,从这个邮递员手里交给我时,他非常难过,几乎要落泪了,忍了又忍才说:“好好学习有什么用啊,你们家倒都是知识分子呢,连北京都呆不住,还不如我,混个邮差当当,不用离开父母!”接着又说:“你弟弟托付我了,让我帮你借书,别的忙帮不了,你家里有什么需要跑跑腿儿的事儿找我,别客气!”说着,一蹬台阶,骑车走了。他的话,他的强忍着的眼泪,勾起我满腹心酸,想起我家这几年的境遇“别人家日子越过越兴旺,我家的日子越过越冷清···”,回到屋里,我扑在床上嚎啕大哭了一场。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邮递员小伙子姓什么,只记得他瘦瘦的白白的,样子很文静,一年四季总穿着绿色的邮递员制服,有点爱开玩笑。因为他送信从不下自行车,总是一脚踏在台阶上,一脚踩在自行车脚蹬子上,所以不知道他的身高,估计应该和弟弟个头差不多,应该有一米七几吧!
有一天他来给我家送信时,当真给我借来一本书《包着红头巾的小白杨》,是艾特马托夫写的(吉尔吉斯)当时翻译为艾伊马托夫。故事内容记忆中已经含混不清,甚至同另一本书《飘逝的红头巾》混淆了,只记得一个镜头:那个被农场主侮辱了的年轻姑娘,在一个并不熟悉的当兵的小伙子的帮助下,逃出来。在一个河塘边,小伙子说:“不要哭,小姑娘,跳进水里好好洗洗,洗掉那个混蛋的罪恶,有一天我会为你报仇的!记住,你是纯洁的好姑娘,要好好活着!”然后他在马屁股上甩了一鞭子,嘚嘚嘚,策马去追队伍了!这书、这故事,让我感动了好久!
1969年秋,我也要下乡了,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我对来送信的邮递员小伙子说:“我也要走了,我们一家六口,分到五个地方,现在只剩母亲一个人留京,今后我的信也要经你手送给我母亲了!”他似乎知道我要下乡似的,并没吃惊:“我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都得上山下乡,我小妹六九届的,还在我妈面前撒娇呢,这不,也得走。早知如此,还不如我下乡,让我妹妹留京。”没等我搭话,他一蹬自行车脚蹬子,头也不回的骑车走了。
过了几天,这个小伙子第一次下车了,他在我家门外喊:“子蕴,信!”我跑出来,见他手里拿个绿色的小木头邮箱,还有小锤子等等,他说:“许伯母要上班,你家白天没有人,以后送信,我直接装这个信箱里。”我家住在一进大院门侧面的单独的小跨院里,三间北房临街有个后窗,往常他在大门口,不用下车,叮铃铃一阵按车铃,我就会跑出来。他好像事先什么都计划好了,也不进小院,直接把小邮箱钉在小院门上,一边钉一边说:“你和你弟就踏踏实实给你妈写信吧,我保证送到!”钉完了,从制服兜里拿出一把小锁,锁上邮箱,一把钥匙递给我,自己留下一把,又从背包里拿出一叠信封,一张10张连在一起的邮票:“把这个交给伯母,她给谁写信都把地址写好,贴上邮票,放在邮箱里,我送信时顺便带走。如果急件,就直接去邮局,免得遇到我休息,耽误事儿。”在他麻利的一边干活一边叮嘱中,我一直傻呆呆的看着,不知道该说什么,直到他把信封、邮票交给我,我才忙不迭的说:“等等,我把钱给你!”又慌慌张张想请他进屋喝杯茶···他边往外走边说:“不用了,这两块钱我掏的起。不过仅此一次,以后让许伯母自己准备,你们家信多,长期供应邮票信封,我恐怕会破产。”我追着他道谢,他继续边走边说:“跟伯母说,我这里有一把邮箱钥匙,为了她方便寄信,请她放心。”然后冲我做了个鬼脸儿:“知道吗,我认识你妈和你弟比认识你早多了,你是后来者居上。今天我休息,没干别的,尽为你们家服务了,记住,想家了就写信,有我呢,保证第一时间送到。”见我傻愣愣的站着,他笑了:“回去吧,傻丫头,好好照顾自己!”然后熟练的跨上车,潇洒的向我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骑车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他说了这么多话,以后再也没见过他。听母亲说,他后来一直遵守诺言帮母亲送信寄信,直到有一天告诉母亲,他工作调动了,不再送信了,把邮箱钥匙还给了母亲,还跟母亲说:“您写信时别忘了告诉弟弟妹妹,代我问他们好”。“想来他是提干了,”母亲说:“多好的小伙子啊,送了那么多年信,门没进过一次,茶没喝过一口,他不来了,我心里空落落的,好长时间缓不过来。”
······
不知为什么,在以后的若干年,我每次听到歌曲《草原之夜》,都会想起他,那个善良快乐的邮递员,虽然歌曲和人物并不搭界,也许就是那一句歌词吧:“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可惜没有邮递员来传情!”不知道他后来娶了什么样的姑娘做妻子,想来一定是错不了的!
书信,被西方人视为“最温柔的艺术”;书信,尤其是家书,在中国人看来,“家书值千金”。之所以能值千金,是因为家书中包裹的是千金难买的真情和亲人的温暖,甚至是跃然纸上的“心”。尽管家信中说得多是些“琐琐碎碎”的小事,甚至几句嘱托和问候,但这其中的温度最能熨帖人的心房。
在历史的大环境中,家书也同样能折射出历史变换甚至苦难之光,家书凝固的是一段历史。
这是一篇很质朴的记人散文。通文没有什么技巧,语言也不华丽,用拉家常的方式写家里的信,平平淡淡地述说着家里的衰败,并由此引出邮递员。似乎是很随意地交代邮递员的三件事,但缓缓地把文章推向高潮,即最后钉邮箱。仍然是一如既往的不动声色的叙述,但一股潜在的情绪冲击着读者的心,让人热泪盈眶。一个热心、善良的年轻人丰满地留在文字里,也留在读者的心中,让人难以忘怀。深邃的情感蕴含在朴素无华的叙述中。
子蕴将穿行大街小巷,憨厚善良的邮递员小伙,在那年那月的一片冷漠和荒芜之中,传递经典书籍,传递温暖和关爱,情景交融,细致入微地灵犀抒写,有如一幅幅画面,直入人心。这是北京四合院文化的又一朵晶莹浪花!
写得好!看得我眼眶一阵阵发热。事情很小,人物很平凡,可是字里行间透出来的是一种亲情,一种人与人之间自然的亲近。那年月,善良的人是不是比现在多?当然,也因为姐姐心里温暖,所以留下了一个个温暖的瞬间。
那个年代感人的故事!小伙子行为感人,大姐写得感人!一位栩栩如生的“雷锋”,蹬着自行车,向我走来······
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姐姐写的动情,小伙子说的在理,看得我热泪盈眶……
赵工读史
今天一早送小孙孙上幼儿园回来,一打开子藴的博客,就看到子藴的新作:《旮旯觅趣…我的四合院故事拾遗之邮递员》蹦到眼前,我一口气将其读完,感到子藴把文章写得很生动很深入很吸引人,越读越有味。子藴在文章中通过描写她与邮递员给自家送信收信和来往这些看似普通的小事,揭示了当时民风淳朴、助人为乐和看不起读书人的社会现实,也把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朦胧感觉大胆揭示出来。
不知道他后来娶了什么样的姑娘做妻子,想来一定是错不了的!————
听雪女子
姐姐的文章,引人入胜,除了饱蘸感情外(博友都提到了,不再赘述),我以为,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是您善于记述、叙述。叙述既是作家的基本功,也是作家的最高表现形式。作家靠形象不是靠说教表达观点、阐述道理,形象则在叙述中刻画完成。要想叙述好,不容易。因为一不小心,要么变成了絮絮叨叨;要么变得索然无味。这需要文字的功夫,还需要技巧,得把故事讲得动听。您就很会讲故事。向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