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一事,遭到许多人质疑。
经济观察报社随即也发表声明,对“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并透露在报道过程中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国内一些著名专家也齐称“动用刑法遏制舆论监督是很可怕的”。
尽管在7月29日上午,由于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2010年7月23日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决定,使“通缉门”有了圆满的解决。但这类事件的发生,敲响了眼下存在公权力滥用的警钟。
何谓公权力?一般来说,公权力是指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的权力。换句话说,公权力是保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权力。因此,公权力就有了特殊的必须公正使用的属性。任何机构、任何人都不能违背这个原则,不能让公权力为个别私权偏袒与照顾。
身为报社记者的仇子明,就其职责看,有将真实情况告知民众的义务与权利。只要他没有非法取得材料,不是歪曲或捏造事实,不存在有意诽谤,舆论监督的正当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若仅仅因报道上市公司内幕而遭通缉,显然是公权力的明显滥用。
我们不禁要问,在“被通缉”的背后,是否存在“官商不分”或“官商勾结”的情况?上市企业运行情况如何,按照上市的相关规定,在其年报中需要实事求是地加以报告,这是无容置疑的强制性义务。倘若,为了地方局部的利益,为了企业自身的需要,遮遮掩掩,有意篡改,本身就是严重违规的行为。记者在这种情况下,大胆直言,揭露企业内幕,没有丝毫错误,不仅不能怪罪,反而值得鼓励。
联想到同样也是上市企业的紫金矿业前段时间造成的严重污染事件,人们可以发现企业背后存在的“政府影子”,不仅有不少政界退休人员被委任担当闲职,拿年薪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情况,还有在该上市企业内部里,大到企业的战略决策、小到人事任免,多数都要由当地政府拍板的情况。在如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官商不分、权商一体大背景下,许多显得匪夷所思的现象屡屡发生就不难理解了。假如说,紫金矿业表面的污水污染,是在潜移默化的亦官亦商、官商不分体制生态环境造成的,后者的“政治经济混合污染”将是更加严重更加可怕的一种状态。
与“通缉门”相关的事件主体单位----上市公司凯恩股份,是否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就值得我们深思深究了。退一万步说,即使没有这样的情况,公权力为什么会为了一家企业而兴师动众、滥用刑罚,也很值得深思深究。
公权力需要维护的是社会基础秩序,如廉洁奉公、普遍服务、坚守中立的行政秩序,以及主体平等、公平博弈、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绝不能因为企业的贡献值大小、关系亲密程度远近、背景根基粗细来决断公权力的使用与否,更不能为了地方局部利益的“小算盘”而置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根本权利与不顾,肆意妄为。
因此,我们认为,记者被通缉的事件本身不仅大错特错,需要追究;事件背后的千丝万缕利害关系而显现出的公权滥用现象,更应当“被通缉”、“被追查”。否则,如同紫金矿业造成的水污染一样,由官商不分造成的秩序“污染”、由官商一体造成的公信损失,要民众埋单将会给政府、给国家、给社会带来巨大痛苦,其结果必定得不偿失的。这绝不是有意夸大,更不是危言耸听。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人人都懂。倘若,社会秩序这潭水“被污染”了,民众之“鱼”会眼巴巴地等死吗?

(强国博客杂谈频道首页:7月30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