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葫芦娃”怎么诈骗来的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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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个人随笔 |
这两天一张关于出售“活体葫芦娃”诈骗36万的截图在微博、微信圈里很火,有媒体又开始在编造被告人王某财在淘宝上销售活体葫芦娃,定价36万人民币进行诈骗等案件信息。很多人感叹,傻子太多,骗子忙不过来了。如果我们审慎看一下这张截图,就会知道,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这个案件是否构成诈骗犯罪恐怕目前尚难定论。
这张截图里可以反映几个重要的信息:
第一个:这张截图内容来自公诉机关起诉书,最初披露人极可能是相关办案人员,包括公检法案件承办人、辩护人等。
截图内容显示“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等内容。由此可知,这份截图来源基本可以确定是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因为如果是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等材料,往往会使用“依法侦查查明”的表述,而法院会使用“依法审理查明”的表述。作为审查起诉机关的检察院,在起诉书里会使用“依法审查查明”的表述。
从这个案件案发的时间看,目前应该并没有判决甚至未开庭审理,现在被披露,那么其来源极可能就是相关办案人员,包括公检法案件承办人、辩护人等。其目的性我们不做猜测。
第二个信息是被害人信息及定价。媒体报道的定价36万肯定是错误的。从截图上看,对于“被害人”的表述是“李**,官**等人”,由此可见,被害人的人数应该是两人以上,由于该案持续期间自2015年6月至9月,可以基本判定“受害人”众多,绝不可能是一两个人。那么由此可知,“活体葫芦娃”的价格绝不可能是定价36万元。
第三个信息就是时间。2015年6月至9月。这个时间非常关键。2015年6月份,是“活体葫芦娃”最火爆的时间,当时的淘宝卖家针对“活体葫芦娃”的定价基本都是在0.1元、1元,买家可以与卖家调侃,可以留各种吐槽评论,而卖家可以赚取信誉和好评。尤其是随着angelbaby等公众人物参与其中,甚至出现了“不买活体葫芦娃,不好意思在淘宝圈里混”的说法。这种1角、1元的小额买卖实际上变成了一种恶搞整蛊游戏。这种游戏要死搬硬套,说它出售时声明信息不明确构成违法也能勉强讲的过去,但说是犯罪就有点扯。
截图当中的36万是如何来的就成为案件最终走向的关键,如果都是以小额的整蛊游戏而来,恐怕要定罪难度极大。当然如果针对智力有问题的受害人故意进行大额诈骗,则另当别论,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公诉机关的举证同样是一个考验,包括卖家店铺的声明信息、定价、每一笔交易的购买过程、每个受害人智力情况等恐怕都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这张截图出现的时间很有意思,如果只是觉得好玩或者只是想就这个案件吸引一点注意力,倒也算正常。当前正值阿里被美国证监会调查时刻,不知这样的热炒是否又会和阿里淘宝的炒信问题、数据统计问题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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