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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红楼梦》著作权不容置疑

(2011-08-14 07:27:00)
标签:

红楼梦

石头记

风月宝鉴

金陵十二钗

曹雪芹

弘皙

红学

文化

许多红学研究者提出《红楼梦》作者不是曹雪芹,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因为书内书外都可见是曹雪芹在悼红轩著《红楼梦》“替他传述”,这就不可否认曹雪芹拥有《红楼梦》著作权。

但是,因为曹雪芹并非原创作者,而是将原著《石头记》(脂本)“披阅增删”为《红楼梦》“替他传述”,这个“他”才是《石头记》的原创作者。

《石头记》(脂本)与《红楼梦》虽然有着承上启下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但却是两部著作。《石头记》(脂本)面世仅八十回,是并未刊印成书而私下传承的手抄本,除正文外还有大量评注;《红楼梦》面世一百二十回,并已刊印成书,删除所有评注,添加后四十回续文。因此,两部著作可以说都有作者。

关于《红楼梦》著作权问题,现存有两种截然相反的错误观点:一种是认为曹雪芹不具备将“亲历”著书的条件,便彻底否认曹雪芹著作权;一种是认为曹雪芹是原创作者,把续书作者强加给高鹗。

今不论原创作者“他”是谁,曹雪芹都应该拥有《红楼梦》著作权。那么,这个将《石头记》(脂本)“披阅增删”为《红楼梦》的继承人究竟是谁呢?他就是曹寅过继子曹頫的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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