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有这么古怪吗?
陈秀征 《语文月刊》
2004年第06期
“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原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原不与。”研读课文,学生读到这里便产生了疑问:屈原起草法令,虽然未完稿,上官大夫想看看,屈原不给看,他们想“强取”草稿,屈原仍是不给。屈原的脾气怎么这么古怪呢?大家看看,相互提些意见,不更利于法令的制定吗?即便上官大夫与屈原政见不同,但让他们看看,先了解一下,或许屈原还能根据他们的反应,进一步调整他的策略和政策,以更利于新法的推行。屈原怎么这么近视,或者真如上官大夫所说的太傲慢了吗?屈原真那么心胸狭窄,不能察纳或者炫耀自得,傲视同僚?真这样,屈原的人格、官品、处事能力就太低了。
学生不能接受这种理解和观点。于是,我引导学生大胆怀疑注视(12)。学生纷纷查找。
“夺”应注释为“强行改变”。依据“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又有学生补充: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李密《陈情表》)。
上官大夫见了草稿后想强行改变法令,屈原当然坚持改革的原则。一方强取,一方“不与”,就是不给,这“不与”是否还有更合适的解释?学生再查找。
可解释为“赞许、赞助、称许、认可”。依据:朝过夕改,君子与之。(《汉书.翟方进传》)。假令仆伏法受诛,……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司马迁《报任安书》)。
老师提供:暴虎冯河,死而无悔着,吾不与也。(《论语.述而》)空手打虎,徒步过河,有勇无谋,冒险蛮干,即使他们死而无悔,我也不赞许啊。
上官大夫想强行改变法令,屈原不赞许,不同意,不支持。所以才有了后文对屈原的诋毁。这样理解,才避免了对屈原人格的低俗理解和误解,才能更突出屈原的坚持改革,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气节和精神。人物形象更一致,更丰满了。
研读课文,勇于质疑,大胆求证,相互研讨,从而深化理解,体会到自主思考,挑战权威,课堂生成的创新之乐,师生其乐融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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