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九二共識 國統會必須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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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致開幕詞時回顧九二共識形成的歷史,特別提到了1992年8月1日國統會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文。因此,我們能不能說,國統會是九二共識的基礎之一?九二共識隱含有兩岸都追求國家統一的默契?今天兩岸和平發展將走入深水區,國統會有沒有恢復的必要?」
11月9日,在海基會主辦的「九二共識20週年學術研討會」上,我公開提出以上的問題,而台上的幾位學者並沒有回答我的提問。幾天後,大陸前涉台官員唐樹備也說,九二共識的產生得利於國統會的決議文。這是大陸帶有官方色彩的人士首次肯定國統會的作用,而諷刺的是,今天在台灣,國統會卻成為「歷史」,從官方到學者,都只用它來證明九二共識確實存在,然後便將它丟棄,視之為大不韙。
國統會所以不存,乃因當年陳水扁違憲亂政,宣布「終止」其運作所致。綠營先以執政優勢顛倒是非,在野後再攻擊馬英九的九二共識是掩飾「終極統一」的騙術,而國民黨竟只能以「不統不獨不武」的論調反駁,搞得「終極統一」真是罪狀,國統會也成為禁忌。事實上,按憲法對當前兩岸的定位,現狀就是無限期追求統一的過程,除非另外制憲,台獨根本不能是選項。且連蔡英文都說「終極統一」也可以談,馬總統何以不敢恢復國統會?
高輝教授在會議論文中稱:「九二共識的內涵就是國統會1992年8月1日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回顧該決議的精神,即確認海峽兩岸雖分治但同屬一中主權,中華民國政府不預設時間表,無限期追求中國的統一。猶記研討會中,政府及學者一致強調要深化九二共識,既是如此,恢復國統會便是當務之急,原因有三:
第一,明確國家統一目標,將九二共識的潛台詞說出來,使中共「反分裂國家法」中所言「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的動武條件無法成立。中共在十八大政治報告中已重申和平發展的目標是和平統一,我方如不主動宣示追求統一,則統一的話語權被中共壟斷,統一的涵義將被窄化為「被中共併吞」。
第二,回歸國統綱領,九二共識才能繼續作為兩岸往深水區發展的基礎。當年國統綱領對國家統一有近、中、遠三階段的計畫,而自兩岸三通及ECFA簽署以來,兩岸已進入中程階段,尤其當中「共同開發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的提議,今天反而是大陸對台灣呼籲(如平潭特區)。要處理更具政治性的事務,唯國統會的高度能統籌決策。
第三,國統會的宗旨是「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中國」,此即超越政權符號,使九二共識所認同的「一個中國」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是當前尚未統一的主權中國,以及未來兩岸共造的新中國。
主張「面對統一」的新黨主席郁慕明及力倡「兩岸和平共處法」的曹興誠等人都有和筆者類似的看法,主政者應也有一定認知,而能否落實,惟賴領導人的遠見與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