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针对性矫治,才有习惯性肇事
(2014-06-19 21:22:10)分类: My时评&学术 |
5月2日22时30分,在杭州龙井路西向东下山方向,有一辆白色宝马轿车翻在了路边。目前,该起事故交警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记者经过多方核实,确认这起事故中的驾驶员,就是2009年“5·7飙车案”也即“70码事件”中的胡斌。据知情人士透露,
多年之后,肇事者胡斌,再次闯入公众视野。一起寻常的翻车事故,也因为主人公的敏感身份,瞬间激起轩然大波。这位不断惹事的年轻人,难免让人联想起那段不愉快的回忆。那些70码事件的见证者,心底早已熄灭的愤怒,此刻正在炽烈地复燃。的确,这并不是一个关于悔过自新的美好故事,反倒展示着一副累教不改的绝望轨迹。五年前的噩梦虽未重演,但故人依旧、恶行仍存,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为体验过弯而致失手翻车,一度酷爱飙车的胡斌,如今可谓危险依旧。而这,也恰是公众最为气愤之处:一条人命、几年刑期,付出沉重代价的胡斌,竟仍是不思悔改、我行我素的模样!继而,由此“结果”倒推,一连串的诘问又接踵而来——当初为何不对胡斌终生禁驾?此次翻车为何只作简易处理?滋事者为何总有机会重新为祸?因为胡斌的现实表现,公众不仅开始追问70码事件的处理方式,甚至开始质疑交警的执法作为。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要明确,职能部门的处置选择,都未有任何有悖法律之处。比如,法律规定,“逃逸”是终生禁驾的前提条件之一。基于此,当然不能对胡斌处以此类处罚;此外,胡斌 “被吊销驾照两年后,依法重新申领驾照”,似乎也无不妥……此事中真正可堪指摘的,其实只有两点。其一,是监狱改造之失败。服刑者出狱后故态复萌,毫无“重新做人”之觉悟;再者,则是道交法约束之疲软。未能实现危险者与无辜者的充分隔离,前者得以不断威胁后者安全。
胡斌的归去来,让道交法固有的尴尬暴露无遗。“驾车肇事——吊销驾照——两年后重新申领”,这样的法律设计,因其标准太过机械、层次太多单薄,而未能展现出应有的“递进性”,以及累积与加重考量。更合理的状况下,那些“习惯性肇事者”,理当被处以更严厉的处罚,同时其重新申领驾照时,也应被施加更高的门槛。惟其如此,才能不断增加“惯犯”的违法成本,直至让其危险行为,与正常社会必要切割。
一起有惊无险的翻车事故之后,我们期待着劣迹斑斑的当事人,能最终痛改前非。而与此同时,我们更呼吁,一整套维护交通安全的规则体系,能变得更有层次感和针对性,能对那种重复滋事的危险者加以更有力的制约。毕竟,健全的法律框架,从来都是出格行为对最有效的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