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五年规划”,以多线反腐强化制度约束
(2013-09-29 22:55:34)分类: My时评&学术 |
27日,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8月28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反腐败”成效几何,直接关系到,执政团队的公信与履职效率。最近一段时间种种信号表明,反腐败工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仅26日、27日两天内就宣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四名高管被查”。此类新闻密集曝出,无疑说明“反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更重要的是,若着眼于未来的机制建设,由贪腐个案所积累的正负经验,又显然是一份有益的经验参照。
不敢腐、不能腐以及不易腐,或已很好概括了,预防腐败的三个切入口:拉升违法成本,倒逼当事人遵纪守法;改良框架结构,以平衡与制约避免权力无监督;强化道德与职业荣誉感培育,增加个体的内在“免疫力”……这一揽子的制度设计,事先回应了贪腐发生链条的各种诱因。一旦形成现实制约力,当能从源头上改观贪腐频发的格局。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重点突出罗列了几项具体的机制创新之举。比如,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再比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此类举措,显然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工作的责任主体。而在这其中,“巡视制度”的改良与健全,又尤其意义深远。因为,它所扮演的,乃是超越地方权力生态的独立监督者角色。
事实上,强化“巡视制度”等,所传达的“多线反腐”理念,恰是“反腐5年规划”的新意所在。长久以来,反腐败的制度架构纷繁复杂,却仍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在此语境下,对已有的反腐体系进行二次梳理与组合再构,或许是个有价值的尝试。既然体制内相对单线的权力监督模式,早已不适应现阶段的反腐需求。那么,深化“巡视制”等,夯实另一线的监督视角,便值得期许。
以制度之力,推动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反腐5年规划”以完善权力约束体系为出发点,意在压缩败德个体游走的、由机制漏洞所构成的灰色地带。而后,制度之权威一旦确立,便意味着个体祛魅与能量消弭, “腐败”的发生几率,也当如众人愿,真正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