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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井之痛”,感同身受又何以终结?

(2013-04-16 12:27:34)
分类: My时评&学术

22日暴雨夜,湖南邵阳21岁女孩杨丽君不慎落入长沙城区一无盖下水道,随即被湍急的水流卷走,至今下落不明。尽管离事发时已过去了很长时间,但长沙全城大搜救仍在延续,众多热心市民和网友纷纷自发来到事发现场,点上蜡烛摆成心形,为女孩祈福。(324日《潇湘晨报)

微弱的烛光,安放着无数人的寄望。相识的、不相识的,或远或近、或焦急或哀伤。因为女孩杨丽君,你我相聚一处、共同守望,即便空间上无法相近,也总归在情感深处相连。在最终结果传回之前,我们苦苦巴望着,能有“不幸中的万幸”。但,纵使大家仍心有所盼,此次事件的“悲剧”底色已然注定。谁都无法想象,寻常的街道、寻常的时间,一次寻常的行走,竟会遭遇如此的“飞来横祸”。

但凡“不幸”,必可归因于偶然。那一夜暴雨滂沱、积水成河,杨丽君或也比平日匆忙了些……只是,凡此种种,就能实现由“事故”到“意外”的开脱吗?倘若足够真诚,那么与其说一切“事发突然”,倒不如说“祸患积于忽微”——在那些未有“悲剧”的日子里,我们不是也见多了,窨井盖被损坏、被盗卖的“琐碎消息”吗?诸如此类,当那些微不足道的“顽疾”,未能获得及时、彻底的根治,就注定会在某个节点铸成大恨。

惟有城市的治理者做得足够好,那些“天灾人祸”才有资格,被归入“不可抗力”一类,从而被原谅、被释怀。然而,审视杨丽君落井,公众却能无比轻易地说出一连串“本不该”。恰因为此,呼吁问责的发声,才会在舆论市场内,迅速传播开去。当然,就算真有人出来担责,于一位年轻女孩所受的“无妄之灾”而言,又怎会有丝毫弥补呢?某种意义上,“落井悲剧”就是一场不可逆的苦难,只属于当事人的痛,别人无法分担。

“走着走着,人没了”,未尝不是文明年代里,最荒诞的叙事。于此,需要反省之处不可谓不多……作为城市进步标志之一的“下水道”,本用以实现生活排污的隐匿化,是人类追求卫生和尊严的直接体现。这样一个“福利品”,为何会不时成为市民安全的隐患?似乎,这是“文明”的某种反噬:人们在建构起下水道体系之后,就陷入疲于日常管理、技术创新枯竭的状态,直至窨井竟也开始“伤人”。就此,曾经的文明成果,亦成今日祸患之因。

杨丽君的落井之痛,作为见证者的我们感同身受。请相信,这并不是一句虚伪的陈辞,而是发自肺腑的直白。毕竟,有几条街道下没有下水道,有几个城市人永远不踩窨井盖呢?避免此类悲剧重演,才可让你我心有所安,这绝非是个深奥的命题。说抽象点,人们特别是城市的治理者,理当对从前的文明成果,保持兴趣与警惕,避免因疏忽、疏离而遭“反噬”;说具体点,也就是技术与管理层面的加强了,比如更换更可靠的井盖、强化例行的巡检等等。

于文末处,继续为杨丽君祈祷,假如坏消息还没传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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