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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公职人员培训学风,尚需深度发力

(2013-04-08 12:59:09)
分类: My时评&学术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规定》要求,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3月19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以合适的方式,对公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是保持公权体系廉洁与效率的必要步骤。事实上,任何职业群体都必须经历一个“再教育”的环节,惟其如此才能实现知识更新、理念升级等一系列目的。可以说,必先有成功的“职业培训”,之后才是良序运作的“职业共同体”……在此意义上,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终极诉求,无疑还是为了改良公务员群体的履职能力和心态

此番《规定》条分缕析,相关表述细致入微,由此带来的,乃是极强的规束力和可操作性。因其行文的缜密,也就避免了日后在执行层面,遭遇虚置、架空的窘境。诚如有专家所说,“《规定》中提及的诸多不良学风,已到了急需改进的地步。”在现实中,“公款宴请”、“秘书代笔”、“长期请假”等等问题,的确长期且广泛存在于“公务员培训”过程之中。若不矫正,所谓“教育培训”不仅难有实效,且本身也会面临“形象矮化”的局面

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可以被解读成,在“公职人员教育培训” 领域启动纠偏进程。当然,一个孤立的《规定》,无法解决所有问题。显而易见的是,若想彻底“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必须辅之以更健全的公务报销制度、财政预决算及审查制度;而,“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的条款,最终也还得有赖于,公权体系科层制的深化,从而能真正排除人情世故左右“决策”。

追求更文明、更现代的公权体系,一贯是全社会的共识。《规定》的出台,亦在为此努力!其所遵循的逻辑,乃是“由一点切入,从而撬动全盘性的优化”。无论是“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还是“毕业干部禁搞小圈子”,都是紧扣时弊的精准发力。的确,我们应当最大程度认可《规定》的善意,却也不得不担忧,若只有“禁字诀”而无一揽子的规则设计配合跟进,其施行效果能否合乎各方期待?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以《规定》为起点,带动整体的附加变革

净化公职人员教育培训的学风、作风,不仅指针对某些具体存在的问题,也传递了加速公职体系规范化的宏观指向。当然也必须坦承,若要实现《规定》所确定的“目标”,显然还需在更深的维度内,予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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