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暂管”思维,流浪儿救助才可破局
(2012-11-25 22: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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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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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紧急出台加强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和乞讨人员的相关通知,明确救助机构要确保专人、专车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在街头提供主动救助,对因救助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流浪人员受到恶劣天气伤害和非正常死亡的,将严肃追责。据武汉市救助站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每天至少有21台救助车上街巡逻搜寻救助对象。(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联想到不久前“毕节五童枉死”事件,武汉的“相关通知”无疑是另一种气象。即便我们无从断言,上述两者有无关联,但确知的是,“救助弱者”本就是正常社会的道义责任。或许,武汉的职能部门,只是做了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却在那些“履职失败者”的比衬下,显得如此的难得与不易。不自觉间,公众的要求似在一再降低,于是救助机构守住“恪尽职守”的底线,都被视作一种可贵品质……
非但在寒冬来临之际,每一天、每一秒,“救助流浪儿童”,都是专职机构和普罗大众推脱不去的义务。健康的社会,不会忍看“同胞”被弃于听天由命的深深绝望之中,更不会接受“下一代”过早尝尽饥寒病痛乃至早早夭折。某种意义上,弱者人群的处境,恰恰是一地文明程度的直接体现。因为,其不仅关乎民众的爱意与善心,更仰赖于整个社会救助的能力与策略。而反观现实,我们所欠缺的,大概不是前者,而仅仅是后者。
以武汉为例,此番统一行动所试之法乃是,“专人、专车,街头全天候主动救助”。但追问细节,所谓“主动救助”,又是怎样一种模式?是赠食送衣,抑或是带回“救助站”?其实,救助流浪儿童,难点从来不是“发现他们”,也因为此,“专人专车全城搜寻”的迫切性,想必存疑!与之相较,如何安置那些显而易见的流浪儿,才是更亟待破局的关键。试问,若仍以传统手法救济,即便能发现更多流浪儿童,又有多少意义呢?
在过往,对流浪儿童的公共救助,多是以数量众多的“救助站”为支点展开。在其内,惯用的“短期收容、适时遣返”的施救组合,却素来不被“受助者”真心认可。究其原因,概由于众多流浪儿,事实上已割断了与原居地的关连,他们早无故乡又谈何“返乡”?既有的“救助”逻辑中,职能部门仍自我定位成“暂管者”,他们无意对流浪儿童的远期未来负责,而只想着尽快将他们交还到“家庭”的庇佑之中——遗憾的是,此等思路或已脱离现实。
很多流浪儿童,已经彻底地失去,被“家庭”等亲缘体保护的可能。面对“无依无靠”的他们,职能机构就该承担起长期救济的责任,不仅包括温饱的保障,也意味着健康、教育等层面的关怀。当然,这意味着更多的财政投入,也可能诱发更多“故意弃童”案例。但长远来看,这仍是“合算”的:通过系统救济,将流浪儿童转化成正常公民,必将产生诸如“降低犯罪率”等一系列正效应。更何况,确保所有儿童安稳成长,本就是社会良心所在,又怎可功利地权衡利弊。
救助流浪儿童,武汉的努力固然可贵可赞,可惜浅尝辄止、未触根本。终究,更多的积极变化,仍要有赖于对“流浪儿问题”更真诚、透彻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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