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重罚护花,被粗糙伪装的“讹诈”

(2012-09-14 21:08:42)
标签:

杂谈

分类: My时评&学术

近日,有网贴爆料称,山东省沾化泊头镇女子张某,因摘了镇政府大院里的月季花,被罚款一千元。之后不久,又有两名女子在同一地方摘花被罚后,一同去向相关单位讨要说法。但不曾想,该镇办公人员却认为此事由张某挑唆,于是将其所在片区水电全停。随后,张某在向镇政府有关人员解释时,不幸遭到了某位男子的推搡和拳脚。对于上述信息,记者已实地核查、确认,在随后的连线采访中,涉事人员并未给出回应。(9月12日《深圳特区报》)

幕离奇的荒诞剧,再次应验了那句古老箴言,“路边的野花,你莫要采”。时至今日,采花风险的膨胀,早已超出常人之想象。或罚款千元,或停水停电,或挨踢受伤……轮番恶果,皆是一枝月季引发的“惨案”。尤为诡谲的是,即便“违摘”代价高昂至此,竟也有数名女子连续“中弹”。由此,这场甚是严厉的“护花行动”,反倒多了几分挖坑设陷的意味。公众的直觉是,无充分的事先告知,才会有前赴后继的“重复犯错”。

“摘花一朵,罚款千元”,定价之虚高,可谓到“惊世骇俗”的地步。众所周知,罚款尤其“偿付型罚款”,永远当以“弥补损失”为第一诉求,以“追加惩戒”为附加义务。即便张某偷摘月季,也只应接受“略高于花价”的处罚。贵至千元的狮子大开口,虽名曰“罚款”,实则一副讹诈、勒索的模样。此般恶行,居然出自公职机构之手,怎不令围观者唏嘘不已?花木本无情,而滥权乱罚的“人”,显然比花更冰冷

彼时彼地,张某遭遇的一切,或许是无法抗拒的宿命。因为此事中,“镇政府”既是名义上的利益受损者,又具备仲裁者与执法者的能量。所以,有别于寻常的“物权纠纷”,张某、镇政府,本就处于不对等的谈判位置。这种格局下,关于罚款数额,一方手握完全的定价权,另一方却没有任何的议价权。如你所见,讨说法的后果很严重:停水停电、身体攻击——诚可谓,越不服、越悲剧

一花一世界,一枝月季、小小的泊头镇,便足以映射,某些普遍的存在。例如,一些基层辖区内,管理者、民众的良性互动,由于双方权利的事实性失衡,而变得难以展开。作为后果,少数公职人员,变得越发膨胀、乖张;除此,另一可被总结的乡镇现象是,职能机构分界模糊、常有跨职权的干涉。你很难想象,在更大一点的城市,也会上演“一人惹事、全片断电”的剧目。但在泊头镇,轮番离奇的事,确乎发生了

泊头镇版的“采花有风险”,无非是基层治理结构尚不健全的某种体现。当然一直以来,仰仗公职人员的自律、乡土社会的古老道德,以及远超城市的熟人密度,乡镇一级“结构层面的瑕疵”极少显现。只是,事有例外,总有一些地方,有如泊头镇那样过分的“护花者”。于此,还是得以周全的设计,事前、彻底预防才好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