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动切入,回应“财政争民利”之问
(2012-03-07 2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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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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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在“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记者会上,有媒体提问,“去年财政收入超过了十万亿元,远远超过了预算增收,大家担心这是在与民争利”。对此,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很大程度是益于中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3月7日《新京报》)
抽象而笼统的一问一答,尚且不能拂去公众心底的所有疑惑。围绕“财政收入猛增”,论其原因,谢部长进一步解释道:“主要归功于企业效益有比较大幅度的提高;且去年物价上涨比较多,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收入,是在现价的基础上征收的”;而论其后果,谢部长也给出了逻辑鲜明的阐述,“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角度说,财政收入增长以后,通过预算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以劳动报酬、以及直接或间接的生产生活补贴等形式转移给了城乡居民,这些也是城乡居民个人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但即便有了上述堪称周全的解答,所谓“财政收入猛增与民争利”的质疑,估计也难即刻平息。必须看到,在这样一种不易说服、难于安抚的社会心态背后,所折射的无非是现实世界内的种种图景:一方面,从财富分配的过程看,一度被评为“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的中国,确乎税种繁多,且收费纷杂。推行良久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其力度、其速度,或依旧未曾达到公众期待。尽管,在未来“减税”仍将深入,但与此同时,诸如房产税、“拥堵费”等税费新军,已在酝酿之中。凡此,不得不令人忧心减税与增税之间的进退取舍、平衡抑或失序……
而另一方面,从财富分配的最终结果看,2011年公共财政收入的攀升,已不是一句“猛增”便可概述。去年1-12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4.8%,首次突破十万亿大关——与之对比,去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4%。当然,在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的增速之间,并不存在某个固定的、绝对的合理比例。但从民间观感反馈,“超速”增加的财政收入,与缓慢提升的民众收入,显然不是能让大家愉快接受的“组合”。
审视近期关于改革的各种呼吁,收入分配改革是不容忽略的一环。国民收入格局必须调整,让更多人、更大幅度分享发展红利,不仅是社会公平要义的起码体现,也是使社会成员保有认同感与能动性的前提要件。至于此一过程如何实现,就长期来看,自当着眼于财富分配伦理的重置、寄望于一套更包容分配机制的建构;而就短期视之,收束税费征收规模,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无疑是可行且当行的路径;甚至,从当下的视角观之,用更明晰的预算、更较真的决算,确保更多的财政收入“真正”流向民生领域,亦不失为坦诚、有效的改变切入口。
围观今年两会,两个标志性信息值得关注,其一,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目标低于8%;其二,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首达4%。由此,不难看出,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已成进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财富分配的格局,或许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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