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镇法庭的调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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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百姓来说,法官是案件的裁判者,但也应成为普法的宣传员,生活的贴心人,和心理的按摩师。
河北镇法庭的调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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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
河北镇法官们一天的生活是从班车开始的。班车每天清晨从良乡的房山区法院的院子里出发,要跑近20公里,才能来到河北镇法庭。法庭还不是在镇上,在108国道边的山区农村里。不仅是山区,这里还是矿区,煤窑多,矿山多,运煤车整日川流不息。河北镇法庭辖区内有5乡2镇,800多平方公里,98%都在山区,有16万多常住人口和3万多流动人口,居住分散,道路交通不便,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但煤老板中身家过亿的大有人在,身家几千万的则有一批。所以这里的矛盾纠纷并不少,有时还表现得集中而激烈。在河北镇法庭当法官,条件艰苦自不待言,案件的艰巨性和挑战性也很大,需要很高的智慧、勇气和坚韧。
每天在班车上,法官们一路侃的除了“竹子是木本还是草本”这样的闲天,也会聊聊手边处理的一些案子,他们的“调解经”好多就是在班车里聊出来的。山民淳朴豪爽,也容易“认死理儿”,对他们来说,法官是案件的裁判者,但也是普法的宣传员、生活的贴心人,和心理的按摩师。
刚来河北法庭不到一年的沈波庭长对我说:河北法庭的调解经,不是这两年才开始的,已经“念”了十多年了,这是山区的环境逼出来的,也是许多法官多年积累摸索出来的,曾涌现出像韩朝利这样的“北京十佳法官”。山区农村人口流动量小,生活比较固定,案件双方当事人,往往是父子、夫妻、亲戚、邻居、乡亲,当事人的矛盾很容易引起家族间的矛盾,村与村的矛盾,用当地话来说“一辈官司九辈仇”,小官司处理不好,就引发大矛盾,民事官司处理不好,就容易演变为刑事案件,所以判决不能不慎重,而调解,是消解矛盾的最好的办法。
沈波说,他来这里工作,也是一个向老法官们学习的好机会。他自嘲自己过去是“学院派”,在山区,“学院派”往往是不太管用的,法律理论必须与司法实务相结合,法官必须在司法实践中摸爬滚打,求取真经,才能真正办好案子,既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让人民群众满意。
巡回办案
河北法庭有一大特色,就是巡回办案。任全明法官1994年就来到河北法庭,一干15年,见证了河北法庭这些年的发展。他说,最早的时候法官是骑着自行车去办案,一个案子经常要往返几十里路,有时还翻山越岭。风吹煤粉扬,一脚踩下去,煤粉能染到膝盖,回来就成了“黑猴”。当时法官们夏天不爱穿法院发的制式白衬衣,得天天洗衣服。为了办案,有时得住到山村里好多天。2005年,北京市高级法院配给了一部“巡回办案车”,解决了大问题。但碰到堵车,有时绕一个大山沟要多走一二百公里,当天无法返回的情况还是存在。
巡回办案,有时是案情的需要巡回办案,有时是方便群众的需要。许多案件光看文字材料是不行的,一定要到现场勘验,摸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才能找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找到破解矛盾的钥匙。
2007年,史家营乡柳林水村发生了煤矿承包合同纠纷案,村民们多次到乡镇政府、公安部门和三级法院上访、静坐,情绪很激动,在法警制止过激行为时对法警说,“你们拷我们吧,拘留判刑我们都不怕,我们为了全村村名的利益,我们要讨回公道”。二审败诉后,他们表示要到法院到区里市里去游行。房山法院指示河北法庭立案审理。
当时的晋永锁庭长和魏永生法官,接案后决定带着任全明书记员立即进山。当时108国道正断道修路,红煤厂大桥尚未修好,走到桥前才发现无路可走。晋庭长表示“非去不可”,让任法官和书记员下车步行,自己坐车,司机开车走河滩,冒着翻车的危险冲到七八十米的谷底,过了河滩又爬行一公里,才重回国道。两位步行者一脚下去,要陷入半尺厚的煤灰中。这样赶到柳林水村,立即召开村民代表及村领导座谈会,由此开始了调解此案的艰辛过程……此案最终得以调解,村民、煤老板、乡镇政府、公安、法院皆大欢喜,还上了《中国法院报》和《人民日报》等众多媒体,被誉为当年的“房山第一案”。
调解三法
对于调解方法,任全明法官总结出三条,“冷处理法”“迂回处理法”“背靠背处理法”,这也是全庭法官的经验总结。“冷处理法”在离婚案中用得特别多。多年办案的经验,两口子吵得越凶,就越是离不了。这时法官去和他们交谈,他们只会炒得更凶,就需要冷处理,先回去吧。过两三天,双方冷静下来了,劝男方,你把人气回娘家了,她不来起诉离婚,台阶怎么下,家怎么回?她是真想跟你离吗?赶紧找亲戚朋友或者媒人,去娘家赔礼道歉接人。然后再劝女方,孩子都这么大了,缺了爹能行吗?此时双方往往能听得进法官的话,过几天就会来撤诉了。
“迂回处理法”,就是不要针对案件本身去谈,而要从当事人容易接受的角度或点上去谈,或者不直接与当事人来,而让他们的亲属朋友或村干部先去谈。
有一桩爷孙房屋纠纷案,10年前李老汉的大儿子犯罪入狱,儿媳与他离婚,两子女归儿媳抚养,房子归儿子。后来儿子出狱后死亡,大孙女自杀,小孙女与儿媳还住在判归儿子的房子里。李老汉与三儿子一家长住,现在三儿子的儿子要成家,因此起诉儿媳及孙女,让她们腾退房子。
魏永生法官调解此案时,先不谈案情,而是对李老汉说,从起诉书上看你的字写得很好,书法也能看出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字里行间能透出感情,人更多的是感情动物,当然包括亲情了……对小孙女,他劈头就说:“你这孩子,见了爷爷怎么也不叫一声,你骨子里流着爷爷的血脉,感恩之心应该是常有的。”讲了半天亲情和伦理,然后说,你是大学生了,受过高等教育,总应该懂得做人的起码礼貌吧,晚辈见了长辈,不应该叫一声吗?孙女叫了一声“爷爷”,李老汉立刻就眼眶湿润了,后来案件很快调解成功。临走时李老汉拉着魏法官的手说,我十年没听见她叫爷爷了,知足了。如果不迂回处理,直接去谈案情,结果可能完全两样。
“背靠背法”,就是双方言辞激烈冲突时,不要让他们一起谈,而是单独与法官交流,摸清双方的真实想法和底线,从中找到调解的突破口,在调解中也是经常用到的。
便民服务
每次巡回办案之机,法官们都要发送“法官名片”,上面印有法官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村民有了什么纠纷,可以给法官打个电话。现在好多案子,法官都是最先接到村民的电话开始了解情况的,许多在立案前就调解解决了。
河北法庭设立了当事人休息室,配置床铺、桌椅等设施,让路途遥远回不了家的当事人得以休息。推行格式化诉状,以方便书写困难的当事人起诉。实行双休日值班法官接待制度,负责接待来访的当事人、群众,受理案件并答疑解惑。推行赡养案件快立快审和就地审理制度,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免去奔波劳碌之苦。开通咨询热线,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等等。这些措施绝不是仅仅写在计划或汇报里,而是件件都落到了实处。
河南农民张国(化名)在中铁十九局第三工程公司的房山大苑村西六环施工工地打工,不幸从拆卸架上摔下来,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包工头与中铁十九集团不及时主动支付医疗费,张国将他们告上法庭。到开庭前,魏永生法官却联系不上张国了,他留的电话是老乡的,老乡说他已经回河南了。经过多方联系,苦苦寻找,最后才联系上,法官要求他尽快来京。
张国拄着拐杖来京后,魏法官又为双方多次调解,但始终达不成一致。魏法官对被告指出,原告现在有调解的意愿,如果被告再不让步,只好让原告去做法医鉴定,将来被告可能赔得更多。考虑到原告急于拿钱治病,也劝原告在原来主张被告赔偿两万元的要求下再做些让步。经过反复交涉,最终达成了被告赔偿一万六千元的协议,并且当场给付。张国激动得流下了泪水,给魏法官深深鞠了一躬。
不错,调解结案的确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既使双方当事人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也可以使矛盾得以解决而不伤害其中的任何一方,同时提高了司法效率,实现了公正公平,又节约了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减轻了法院和政府的压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