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
这一章节要和上一章节联系起来理解,否则有难度,不过道德经理解起来本身就已经很难了。绝圣弃智,这个“智”并非老子提倡的大智慧,而是上一章节的大伪。绝圣就是圣贤的大王要放弃这个大伪才能达到真正的智慧。而大王一旦获得真正的智慧就足以让他的百姓臣民获利百倍。
这个智还可以进一步延伸为治国的智术,每个朝代都会发动聪明才智创造出一些思想来证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这就愚弄老百姓,洗脑老百姓,让老百姓以为国家是为其服务的,是代表大部分利益的政府。这些朝代的统治者还有挖空心思想出来一些权术或刑法来驾御官僚。中国历朝历代就是如此,表面披着儒家的外衣来欺骗老百姓,欺骗读书人,骨子里用法家的权术和刑法驾御官僚,这就是内法外儒。外儒有时比内法更重要,宋明理学桎梏了元明清六百年读书人和老百姓的思维,最终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落后。内法外儒恰恰就是统治者沾沾自喜的“智”。非民选的政府注定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它最终都会暴露其贪婪的本来面目,无论怎样用统治者沾沾自喜的“智”来遮盖,你都不要相信这样的政府会为民谋利,它只会为统治阶层牟利。非民选的政府,它若有能力给你多少,它就有能力拿走多少,而且拿走的一定比给你的要多。因为统治集团自身要消耗很大的一部分。在这样的国家中,法律就是统治者的意志,并根据劫掠的需要随时调整。每个政府主管部门、每个既得利益群体都想利用法律,把劫掠他人合法化、正当化。政府的主要工作是在法律的外衣下,巧夺豪取劫掠民众,法国的经济学家巴斯夏称之为合法的劫掠。任何非民选政府,不论一开始多么理性,最终都管不住日益旺盛的胃口,管不住越来越痒痒的劫掠之手,阻止不了日益膨胀的坐寇队伍。一旦母鸡来不及下蛋就成了煲中汤,于是人民反抗,推翻一个朝代,再建立一个朝代,还是如此,如此轮回。每一次朝代更迭,百姓都遭受最大的苦难,生灵涂炭,解决之道就是施行大道,放弃那些治国的所谓的“智”,不再有朝代更迭,百姓的获利何止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这个“义”就是上一章节的“仁义”。老子让大王或者说国家的统治者还有那些传经布道者,放弃那所谓的“仁义”,恢复真正的“大道”。这样就不会出现大多数人的不孝,衬托出极少数人的孝。相反,大多数人都会重回孝慈。
这个“义”可以进一步延伸,就是统治阶层宣扬的仁义道德,都说忠孝不两全,一个国家首先是为其子民而存在的,对子民不孝就是对国家的不忠,对自己的家人孝就是对国家的忠,个人是高于国家的,一个国家不能保全自己子民的利益,那么这样国家不如放弃它。个人利益不会与国家利益冲突的,因为个人利益就是最高的国家利益。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古代的盗和贼是不同的两个概念,盗指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有己有,贼是侵害人民或国家利益者,后来因为两者都是搅乱社会的现象,故合而为一。人间为什么有盗,那是因为有些东西被大家珍贵,因为珍贵才显得有价值,这才引来盗者的觊觎,如同铜和金,被用来铸钱才显得珍贵,如果一开始就用纸币,盗者肯定不去盗金银,没价值嘛。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道德经前面有提及。不过经济学原理,稀缺资源肯定就具备价值,物以希为贵,难得之货就是希物,很难不贵,这就好比黄金,实用价值远不能支撑其每盎司500美元以上的价格,但黄金是虚缺资源。老子想这样做是不现实的。不过本句主要是说贼而不是盗。这里的“利”指功利或作用,“巧”可以理解为捷径或者轻松的方法。老子主张大巧不工的,真正的“巧”是无利可图的,是没有作用的。不过世间大部分的“巧”都是由作用的,于是吸引了贼的注意,比如很多人都想做皇帝,但却不想付出艰辛的劳动,老想投机取巧,篡权就成了窃国的一种巧办法,曹丕第一个篡权,曹操始终未正式篡权,这就是“巧”,这个“利”引得窃国大贼曾出不穷,因为很“巧”嘛,不费劲,南朝宋齐粱陈,北朝杨坚,后周郭威,大宋赵匡胤个个都走“巧”得“利”。若“巧”不得“利”
,怎还有贼?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以上三者都已经记录成文章,老子认为仅仅这三者还不够,还得再加三条,这三条就是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素就是没有染色的生丝,朴是没有加工的原木,像生丝那样没有素洁,像原木那样淳朴。少去思考那些令统治者沾沾自喜的“智”,不要有太多的欲望遮蔽了自己内心对大道的追求,学问的最高境界是无忧,而不是为统治者贡献治国之道。
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强盗统治的国家,只是一个强盗打劫的太过分,就折腾几十年,换一个稍微仁慈的强盗,最终这个稍微仁慈的强盗会变本加厉,贪欲是每秒都在增长滴,别指望,强盗会良心发现,它只会盘算如何洗劫你更多的财富,这样的国家,为国家作贡献,就是强盗的帮凶,强盗的利器,国王驾前的小毛驴或牧羊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