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可学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吗
(2017-03-02 21: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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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可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教育时评 |
分类: 时评 |
今年安徽“两会”上,安徽省人大代表、巢湖七中副校长朱越关注到教师职称评定与待遇问题。她说,我国教师工资制度是按照职称和薪级决定的,一个教师的职称和薪级确定了,其基本工资就定下来了。朱越建议,修改现行的教师工资制度,仿照公务员职级晋升制度。规定在某个职级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高一级待遇。这样既解决了职称指标少,又解决了待遇低的问题。
于目前的基础教育而言,广大教师尤其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无法得到同步提高,尽管很多老师“蛮拼的”,承担学校最繁重的教育教学任务,但多年的打拼往往换不来一个职称的聘任机会。长此以往,教师队伍的职业热情和信念理想被不断消耗,已成为困扰广大教师的民生难题,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
教师人数庞大与聘任职数空间不够之间矛盾尖锐突出,僧多粥少导致优秀人才外流严重。队伍建设缺乏增量活力,而另一方面,职务晋升的空间有限,教师队伍存量活力不够,广大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疲态尽显。
无须质疑,广大的中小学教师作为基础教育的塑造者和夯实者,必须得到有效激励,只有这一群体的积极性被调动,才谈得上真正的教育兴国科技兴国。
有效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和从教热情,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打开套牢在教师队伍职务晋升身上的枷锁。那么,教师职称晋升难困局,如何破解?笔者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他山之石”完全可以借鉴。
当然,作为过渡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只是做到了“限高、稳中、托低”,当大多数教师的工资达到大致平衡后,大可引进目前企业先进的管理模式,实行工作量量化,甚至可以借鉴企业管理中的“计件薪酬”模式,在教龄工资的基础上,采取工作量底薪加奖励性津补贴,这样或可多劳多得,大幅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在此过程中,如何公正公平地细化工作量,如何计算每项工作量的“小分”,这是一门技术活,需要有关部门详加研究,并进一步征求一线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如此才能真正改革好教师工资制度,使之成为真正激励性的制度和产生活力、创造力的好制度。
加工资,提待遇,尤其在职务晋升方面大胆进行探索和实践,才能摸索出一套适用于教师队伍的量化评价标准,让教师成为人人羡慕的体面职业,盘活教师队伍现有存量,吸引新鲜“血液”增量,让更多更优秀的年轻人投入到教师队伍中来。
至于所谓的“正高级”“小学教师也可以当教授”之类颇能吸引眼球的头衔,的确很美好很强大,但正如某些网友所言,能够评上正高级、教授的基层教师毕竟凤毛麟角。
话说,不想当教授的小学教师不是好老师,但那得万里挑一不是?嗯,理想很丰满,现实还是骨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