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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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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录:直须看尽洛城花

(2014-09-01 0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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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录

写作

杂谈

分类: 散文

    [华中师范大学江少川教授的书面访谈,收入他的《海外华裔作家访谈录》一书。个别文字有修改。删去有关《小品接龙》的一条,删去了少许意思重复的字句,恢复了原先删掉的当时觉得不妥当的几段话。]

 

       在《梦境烟尘》中你这样写道:写作是人对他所存身的世界的回应,套用笛卡尔的话说:写作乃是写作者存在的方式,甚至就是存在本身。这话只有对写作琢磨深透,且具有相当写作经验的人才能道出,非常深刻。你选择散文作为自己的主要创作文类,是否与这种想法相关呢?请你谈谈为什么会把散文创作作为人生“存在方式”的主要文体?

 

       我在大学时开始写作,一直写诗。两条腿走路,写新诗,偶尔也写旧体诗词。二十岁前后,读诗真是如痴如狂,中国古典的,西方的,中国五四以来的新诗,日本的俳句,旧约里的《雅歌》,都找来读。五、六十年代,中国翻译出版了不少亚非拉诗歌,我连这个都不放过。大学最后一年,比较有闲。我的毕业论文选了李贺,修改论文的间隙,到图书馆一本本地借阅民国时期的诗集,包括一些现在很少人提起的诗人的作品,像路易斯,姚篷子,都是所谓“国统区”的,把喜欢的抄到笔记本上,想编一本《中国现代诗歌选》。我们学现代文学史,配有一套参考资料,就是作品选,其中的诗歌分册,字典一样厚,收诗不可谓不多,但编选标准有问题,口号诗标语诗入选最多。我不自量力,想自己编一本诗选,起因正是对教材的不满。大学期间我读得最多的书,一是诗,二是欧美小说。小说我不会写,诗则写了很多,连诗剧都写过——受雪莱和拜伦的影响。

       毕业后到北京,之后到纽约,还在零零散散地写。我平生第一次发表的作品是一首较长的诗,发在当年挺有名的《星星诗刊》上,头条。到纽约,又给台湾的《联合文学》寄诗,两首,也发了。这使我对自己的诗有了一点信心。不久我在报社找到工作,报纸有副刊,近水楼台,发表作品忽然变得容易起来。台湾来的报纸,香港来的报纸,国内背景的报纸,政见不一,文艺却无分别,都重视副刊。因为照顾读者,副刊喜欢散文,不欢迎诗,偶尔发诗,一般不超过十行,作补白,填充版面。我要发作品,赚稿费当买书钱,只能随波逐流,不得不专心写起散文来。没多久,发现了北岛主持的《今天》杂志,开始给他们投稿。编副刊的两位编辑,王渝和王瑞芸,非常热心,给我很大的鼓励。整个九十年代,在《今天》发表了不少文章。最早也投过诗稿,但从未得过回复,想来我的诗大粗糙,他们不喜欢,因此慢慢的,对诗也就淡然了。而散文既然写得多,越来越有感觉,终于写出乐趣。多年下来,发表和出版的门路逐渐打开,套用一句钱钟书先生的话,散文取代了诗,从小邦蔚为大国了。

      每个人的天分和趋向不同,写作自当选择他最习惯的体裁。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几大块,戏剧看来和我无关,小说暂时也没有很深的体验,但诗和散文,都是和我投缘的。虽然诗不易发表,不易出版,仍是我最喜爱的文体。我的随笔写到读诗可能是最多的。我也没停止写诗——基本上不投稿。我不知道将来读者会对我的诗怎么看,比散文好还是远远不及散文。但有一点,借助诗歌的表达,其中必有散文不能替代之处。有人说诗是文学的最高形式(现在似乎小说地位最高),但散文有其优势,它比诗自由,比诗宽泛,表达更随意。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读书随笔这样的习作方式兴趣日浓,相反,抒情记事的散文已经写得很少了。

 

      《空杯》是你的散文结集。分作四辑,共有长短文42篇,有论者指出:《空杯》让我们看到中西文化交融地带散文写作的可能,对《空杯》序也是赞扬有加,也有人说:包裹在文字核心里的,是一个醒不来的中国梦,“他身上还能保持得较为完整的传统文人气息”,你认为,假若你不移居美国多年,你能写出这类散文吗,为什么?

 

      读书的最好境界是通。打破樊篱,融会贯通。一个人即使博学,如果不通,就还不如一个电脑资料库。文学这方面,说打通,我多年的天真理想,或者说心愿,一是打通古今,二是打通中外。我当初停薪留职自费赴美,一方面,是想比较系统地读一读西方文学,另一方面,是想处在西方文化的环境中,全方位地亲身感受。那时我觉得,古今问题比较好办,因为我一直喜爱中国古典文学,天生的亲近,过了语言关之后,阅读无障碍,一切都将顺理成章。但西方文学不然,一是没掌握一门外语,二是当时在国内能接触到的西方作品有限。我必须解决这两个问题。

       阴错阳差,我没想到会在纽约一住二十多年。现在回想,这二十年,最大的收获,并非我设想的,是接触到西方文化的各个方面,音乐,绘画,影视,社会生活,等等,尽管欧洲古典音乐成为我的至爱,就像中国古诗一样,几乎一日不能离。最大的收获是,在西方文化中转了一圈之后,很自然的,慢慢又回到中国文化那里,但换了一种眼光来审视它们,有了更深的理解。古人说过,要知山的全貌,先要进去,然后出来,然后再进去。再进去,看山虽然还是山,观看者已经变了。

      我不知道如果没有常年生活在美国,读书和写作会不会是现在的样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不是常年脱离中国文化的环境,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喜爱,决不会到如今这样的程度。老杜有诗说:江上形容吾独老,天边风俗自相亲。我觉得很能传达我这些年的心绪。但我不按寻常的理解来看这两句诗。前一句我看到的是时光易逝,后一句我看到的是,通过文字,得以和古人相契,和中国的诗词歌赋相契,其中家园般的亲切,举世别无替代。

       回到你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即使生活在国内而不是美国,我还是能写出这些文字。我有自己的喜爱和坚持,不怕引诱和影响。曹操说:诸君北面,我自西向。韩愈说:君子之伤,君子之守。美好的事物能使我甘心屈服,但污俗不能。

 

       当下有文化散文之说,比如国内对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就这么称谓,《空杯》这本散文集中的散文可这样归类吗?

 

       我不认同文化散文的说法。好的文学作品,本身就是文化。只有不好的散文,没有不文化的散文。《空杯》是很私人性的文字,我的狭义的散文都很私人性,有点记事,有点抒情,有点个人的感悟,主题不大,也不客观。就是这样一个特点,好坏都在其中。和近年越写越多的读书随笔不同。

       2010年,我在给一位年轻朋友的散文集作序时,曾经提到“文人散文”:

      “中国画中有一类,后人称作文人画。区别于其他画家,特别是宫廷画家之作的,在于其作者是传统士大夫,或曰文人,即知识分子。文人画的特征是表现了文人的情趣,往深一点的地方说,它是知识分子思想感情的体现,其中不乏高远的寄托。因此,在文人画里,技巧和题材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技巧所服务的目的,和题材被处理的方式。画匠笔下的牡丹只是一株牡丹,题上字,或可美其名曰‘花开富贵’,但在文人那里,同样妍丽的牡丹,还有富贵之外的意思,就如欧阳修的词,‘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一句寻常告别的话,王国维却要展读再三,赞其‘于豪放中,有沉着之致,所以尤高’。倪云林的山水,疏淡平远,画面清爽,但又岂止是疏淡平远而已。”

      “同理,中国的散文中,也有一类,或可称之文人散文。情之所趋,味之所嗜,志向之所存,与文人画异曲同工。以‘文人’自命,说明了对身份的自觉,而身份决定了一个人观察事物的立场和思考的基点。”

        “文人散文,至关重要的一点:文字之所出,必与趣味和志向相关,是独立思考的结果,价值判断超越功利,不媚俗和屈服于任何势力。归根结底,诚而不伪。什么是伪?故意往大题材上靠,没有却作态往所谓历史和思想深度上写,虚构情感,违心表态,拔高主题,就是最大的伪。”

 

       在中国与西方散文作家中,你最喜欢阅读哪几位作家的散文?你觉得自觉不自觉受哪些作家的影响最深?

 

       我读过的散文,中国古典文学最多。庄子和苏轼是我最喜欢的两位。大致说来,我比较熟悉的是从先秦到唐宋这段时期的作品。作家很多,不能一一列举。《空杯》序里曾有简略的介绍。五四以来的中国作家和西方作家,情况相对简单些,由于语言因素,他们的影响更直接。古代散文是文言文,消化吸收有一个转化过程。中国作家,对我影响最大的是鲁迅和周作人,他们是几十年来我一直没有停止阅读的两位,唯一的两位。其中鲁迅遥遥领先,尤为重要。最早是学习他的语言,进而得到知识,到后来,是学习他读书和思考的方法,学习他大胆怀疑,透过表象看本质的精神。鲁迅的语言无比丰富。思辨性的,讽刺性的,抒情性的,描写的,叙述的,以及象征性的,他都有。周作人是另外一种风格,有平实和通达的一面,他的文章,既有清朝学者笔记文的简单明晰,又有日本随笔文学的舒缓和枯淡,和鲁迅一样,背后有广博的知识和深刻的见解做底子,经得起反复读,反复揣摩。

       年轻的时候,有不长一段时间,很得力于何其芳的抒情散文。他的语言极为感性,抒情,很优美,是从古典诗词中脱胎的。他帮我打了一个很不错的基础,而且启发我:对汉语更深的追求,必须植根于悠久的中国古典文学。一个不熟悉唐诗宋词的人,语言好不到哪里去。熟悉了古典文学,对语词的使用才能得心应手,才谈得上驾驭了汉语。事实上,鲁迅正是这样的。他的文字有着他所称赞的魏晋文学“师心使气”的洒脱和犀利。

       西方作家,我读近现代的比较多,小说和诗歌占了绝大部分。散文,首先要说博尔赫斯,我写读书随笔,从他那里学到不少东西。博尔赫斯博览群书,融会贯通,他的随笔被称为写给作家的文字,言简意赅,思想密度极大。另外一个是卡夫卡,他是一个不容易按传统方法定位的作家,他写小说,写寓言,写札记,写书信和日记,体裁的分类对他来说意义不大,他就是一个作家,不是小说家,也不是散文家,他的所有作品,在形式之后有着单纯的同一性,那就是他对这个世界的敏锐观察和深刻描述。卡夫卡给我的影响更多是在对世界的认知上。而在复杂的多层次语言的使用上,在对内心世界的深入剖析上,法国小说家普鲁斯特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同样道理,鲁迅的小说也是我们写作散文的范本,举一个例子,《祝福》开头和结尾写鲁镇的新年,那是多好的文字!


       《梦境烟尘》中收了你写的十篇寓言,其中有7篇取自于古代,这些篇章类似于故事新编,为什么你把它称为寓言呢?

 

       算是我的理想吧。西方小说有一类,可以称之为寓言小说,多是幻想甚至玄想性质的,也会借用历史小说、神话小说、科幻小说等外壳,和一般的写实小说不同。其实所有文学艺术作品,无论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写实的,但表现方法有异。我喜欢带游戏和幻想性质的作品,比如唐人传奇,更早的,张华的《博物志》和王嘉的《拾遗记》。欧美作家,我喜欢卡夫卡,博尔赫斯,卡尔维诺,尤瑟娜尔,赫拉巴尔,马尔克斯,布尔加科夫,阿兰.罗布—格里耶,村上春树乃至更早的安部公房,还有梅尔维尔和爱伦坡。戏剧家中的梅特林克,斯特林堡,皮兰德娄等,都是这样的作家。庄子和列子也是寓言大师,在寓言的纯粹性和深刻性上,胜过韩非子。寓言还是庄子著书的方法,他有著名的“三言”理论,寓言是三言之一。寓言,是在文字背后另有一重意义,所以阅读要突破语言的限制。老庄一派都强调语言的局限,寓言必须借助象征、暗示、联想带给读者更多的东西。我把那一组小故事称为寓言,无非是表达了对寓言的向往,我希望在有限的文字中传达出比文字更多的内容。但是否做到了?大概还没有。但我确实尝试把一些话藏在故事背后,不完全说出来。

 

       你说:“认识到简单和纯净是美的,这是我的大收获,也是我的解放”,这应当看作是你散文写作的美学追求,请你谈谈对这一审美观念的理解,能举例分析吗?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说。简单是就文字而言,纯净主要是就内容而言,但这两者密不可分。简单,不是说文字不能有繁复的修饰,巴洛克式的不厌精细,不能有比拟、想象、夸张,确实有语言非常“简单”的作家,但那只是一种风格。简单是相对于啰嗦而言的。就是不要说废话,能用五个字表达的,不用六个字。不说废话,不说套话,不说别人已经说过多少遍的陈言,这本身也是纯净,也是求新。韩愈说,惟陈言之务去。听起来没什么,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比如我们读到一篇写中秋的文章,你注意作者写月亮,写他此夜的情怀,写他的人生感悟,你会想,这里头,哪些是他个人的独特体验呢?有没有独特的地方,哪怕仅仅一个细部的描写?如果没有,文章的价值何在?毕竟已有那么多人写过中秋,我们现在读一篇有关中秋的文字,我们愿意读到的是在前人那里没有读过的东西。

       我说“简单就是美”,是有矫枉过正的意思在里头的。我写文章,常常过于感性,喜欢长吁短叹,或者一发就不可收拾。后来读杨绛的文章,读高尔泰的文章,发现他们哪怕在写到人生的巨变之时,也能有节制,以平淡的语言书写巨大的悲愤。这样的文字,不刻意煽情,反而更有打动人心的力量。这也是很高的境界。除了性格和天分,还要靠阅历,靠年岁的陶冶。我意识到这一点,大有开悟之感,至少我可以注意这个问题了。

       文字的纯净源于思想的纯净。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学富五车,都像鲁迅那样敏锐深刻。但有一点,是容易做到的,就是不装腔作势,不说假话,不说大话,怎么想就怎么说,不“为情造文”。古人说修辞立其诚。文章干净,首在真诚。我觉得如今的好些文字,技巧什么的都不错,就是装,虚伪,浮夸,拼命拔高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其实这是别人可以看出来的,没有必要。比如在海外的有些人,喜欢说流浪,漂泊,乡愁。我从不使用这样的词。我不知道你住在纽约或巴黎,衣食无忧,十几个小时飞到北京上海,有什么可流浪的。如果是精神上的,一卷在手,韩愈,苏东坡,王安石,你想亲近谁就亲近谁。人都会思乡,思念家人,犯不着挂在嘴边。有人恨不得路上摔一跤都要联想到热爱祖国,实在太矫情了。

       当然,人难免有孤独感,渴望理解,渴望一个知己,直达灵魂深处。志向高远的人尤其如此,因为寻常的赞美不能满足他,这也是正常的,但我仍然不会轻易使用孤独和寂寞这样的字眼。它们太轻了。

       我写过一句诗:汉祚中原不可移。正是当年我在报社,天天读到他国围堵中国的消息时,有感而发的。我对中国文化的感情不亚于任何人,但我永远不会写,吃到豆腐,吃到火腿,就想起了祖国。这不是杜甫的“每饭不忘君”。

 

       谈到读书,你在《菊花之墙》一文中说:“自言如今读书,时时会读出一些恐惧感,这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还说:“当读书成为日常生活时,阅读而来的恐怖就自然深入到生活内部,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如何理解这段话的内涵,请你结合自己读书的感受,说说这恐惧感的内涵。

 

       大体上,我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吧。中年之后,喜欢读史书。历史如果简化为中小学课本那样条理分明的框架,你当然会觉得,人类总是在进步的,人类越来越文明,东风一定压倒西风,正义一定获胜,好人名垂千古,坏人遗臭万年。等你深入到历史之中,读正史,读通鉴,读野史笔记,你发现,事情不是这样的。历史没有规律,社会发展没有必然的方向。没有报应,没有清算。正因为如此,中国人用神鬼报应,前世恩怨,用秦桧千百年后仍在地狱受罪这样的传说来满足自己的善良愿望。这,就把他们的怨恨消解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阅读的可贵之处在探知真相,这也正是它令人怅惘之处。鲁迅著名的那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说的正是真相。

       还有一个比较小的方面。我对文学期望很高,但古今中外的著作所读愈多,内心越觉得恐惧,这个恐惧比前一个更具体,更实在。在先贤面前,我们清楚看到自己的局限,知道自己在一条无限的道路上能够走多远,走到哪里。这确实是很可怕的事,几乎使人丧失信心。勃拉姆斯就说过,贝多芬对于后代的作曲家,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他自己一辈子都没摆脱贝多芬的巨大影子。一方面,伟大的作家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另一方面,是我们的死敌,一个不小心,我们就会毁灭在他们无比灿烂的光芒之下。哈罗德·布鲁姆写过一本《影响的焦虑》,立论便是由此出发的。

       说“读书的恐惧”,已经过去了多年,现在,我已不再有恐惧感。我知道自己是什么人,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讲肆剧谈兼祖谢,舞雩高蹈异由求。开心,自然得其所哉。儒家先师说得好:尽人事,听天命。这是我的座右铭。

 

       说到写作,你谈到:理想的写作是愉快的写作。那么反之有不愉快的写作,请问:愉快的写作是怎样的状态?文坛过去有悲愤出诗人之说,可见,对写作各有不同的理解?想听听你的看法。

 

       很简单,愉快的写作就是随心所欲的、自由的写作。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裁和题材,按自己愿意的方式表达。二十年前我刚开始投稿的时候,这个看来不是问题的问题,曾给我很大的困扰。退稿的编辑总是说,文章内容太个人化,题目太小,主题不高,从中看不到我们这个时代,看不到底层百姓的生活,一句话,没有直面现实。你现在看我第一本散文集里的作品,都是这样的,自由散漫,“不合体例”,在当时不容易让编辑接受。

       写作之时,心情影响思路。一篇文章,既使已经有了成熟的构思,有了灵感,但文章会写成什么样子,全靠即时的发挥。所以,心情愉快平静,精力充沛的时候,写得就顺,思绪绵绵不断,奇思妙想无穷。苏轼说:“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其他,虽吾亦不能知也。”这是没有亲身经历不能说出的话,说得太贴切了。愉快的写作就是如此。二十多年来,我写过长长短短五六百篇文章,对此的感受真是太深了。我在坏情绪中写过一些文字,过后觉得不好,大概我本来就是很情绪化的人,正面和负面的情绪,我都习惯在它趋于平静之后,再形之于纸上。在强烈的情绪下不是不可以写,也不是不可以写出好文章,鲁迅先生的《纪念刘和珍君》等,就是在极度悲愤中写出来的。但是,这毕竟是生活的非常态,是生活中的大事件。我们不可能每月每年都遇到这样的事件。

 

       你翻译了林奇的散文集《殡葬人手记》,不知道你是否还有其他译作没有?你为什么选中翻译这本书?翻译其实也有在创作的成分,就你的感受而言,你认为翻译与文学创作最大的不同在哪里?

 

       我翻译过一些欧美诗歌,里尔克的《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我打算自己译一本,并详加解说,现已做好一部分。我译得最高兴,自己也最满意的,是卡尔维诺的中篇小说《看不见的城市》,由于版权问题,暂时出不了。翻译《殡葬人手记》比较偶然,因为它出版那年,获选为年度最佳图书。一个殡葬师兼诗人写的殡仪馆故事,题材特别,吸引人,我注意到了,找来读过。我在报社做编辑,之前做了好几年编译,翻译快成习惯了,就慢慢译这本书,权当一次英语提高练习。

       翻译传播文化,促进交流,功德无量,同时毫无疑问,也是一种创作。在写作间隙做点翻译,是很好的调剂。如果我有条件全职写作,我一定这么做。可惜现在工作太忙,用于读书和写作的时间有限,翻译就顾不上了。否则,里尔克的十四行诗集译注早就完成了。

       我周围有几位朋友多年坚持翻译,成绩斐然。和他们比,我的翻译经验微不足道,我的英文也远远不及。翻译,关键是母语好。翻译与创作最大的不同,我想是在想象力上。所谓创造力,我觉得主要是一种想象力。创作需要丰富的想象力,翻译对此要求不多。但翻译是一项非常艰苦,需要广博知识,需要语言天赋的工作。好作家不一定是好翻译,反之亦然。这就说明它们所需的才能是不一样的。好作家而兼好翻译,当然是最理想的了。

 

       读了你写的五首十四行诗,十四行诗是英语文学中的格律诗,记忆中冯至先生用中文写过十四行诗,你觉得用中文写西方格律诗,会有什么束缚吗?能与用英文写七律诗进行类比吗?请你说说写十四行诗的感受?

 

       我在大学时候,就写过一些十四行诗。2007年,在很多年没写新诗之后,因为翻译里尔克的《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忽然产生了写作冲动,结果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一口气写了一百三十多首十四行诗,后来修改淘汰,保留一百零八首,编为一集。我非常喜欢十四行诗这种形式,就像我特别喜欢中国的七律。这两种诗都格律谨严,对句数,字数,音的轻重安排,乃至章法——七律有起承转合,有对仗,十四行诗有跨行——都有具体的规定。更巧的是,一首诗的容量也差不多——七律是文言,虽仅八句五十六个字,以我的感觉,表达的内容正和白话文的十四行差不多。格律对于写诗的人,不是一种限制,而是一种有完美自由度的约束,它实际上使得写诗更简单了。为什么说不是限制而是帮助,这种感觉不好分析,但写作旧诗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有格律的近体诗比看似没有格律的古体诗更容易写,所以,学旧诗的人一般都从五律七律和绝句开始。格律诗有一个现成的格式,它一方面限制了你,另一方面,它替你选择了一个方向。在格式的框架内,表达仍然是自由的。孔子说,从心而不逾矩,这是对写十四行诗和律诗之感觉的最好描述。所以,我从来不觉得格式有束缚感,而是觉得熟悉,因而自信。

       用英文模拟写中国的近体诗,我个人没有这种经验。我为选课写过十几首英文诗,都是自由诗。但我读过美国诗人肯尼斯-雷克斯罗斯——他翻译过杜甫,有个中文名字叫王红公——模拟中国诗的作品。七律这些中间两联对仗,他也对仗,但由于英文和中文差异太大,英文的对仗显得单调刻板。相比之下,中文对于外文的适应能力就强一些。就十四行诗而言,每句十个音节,中文如果照搬,每句十个字,看起来很生硬,排列得像积木,太整齐,不好看。英文虽然每句音节相同,但句子并不一样长,没这个问题。因此之故,我写十四行,每句的字数避免相同。

       十四行诗有两种方式,一种叫莎士比亚体,十四行分为四节,每节分别是四四四二行。最后一节双行,带总结性质。另一种叫彼得拉克体,也是四节,却是按四四三三排列。我喜欢后者。分四节,很像七律的起承转合,也是四个部分。前面两小节,各四行,可以放开手脚,尽情抒发,到第三节,奇数小节,开始收敛。相对于人们习惯的偶数句段落,奇数句段落容易造成紧张和峭拔的态势,很像中国诗中的拗,拗能造成劲的效果,这叫拗劲,是杜甫这些人最拿手的。十四行用韵,用抱韵,四行的,就是ABBA,第一和第四句押韵,第二和第三句押韵,前后呼应,有近有远,和七律中的粘和对正是异曲同工。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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