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中的合成大麻素与普通大麻素有何区别?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18日,上海金山法院宣判上海首例“上头电子烟”案,被告人刘某通过快递、闪送等方式以每次0.2-3.2毫升,共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15次,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万元。
2021年12月8日,上海静安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上头电子烟”的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宋某以每根60-120元出售“上头电子烟”烟油,在其居住地查获的烟油共计28.89克,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
法理分析
近年来,电子烟成为时尚新宠,人们选用电子烟杆,根据自己的口味选购不同口味的电子烟弹(烟油)。在时尚流行的同时,电子烟弹也成为滋生毒品犯罪的温床。所谓“上头电子烟”实则是将合成大麻素等毒品成份混合在正常的电子烟弹(烟油)里,貌似电子烟,实则毒品。
2021年7月1日起,《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整类列管,凡是售卖含有合成大麻素成份的电子烟(烟油、烟弹)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那么,“上头电子烟”中的合成大麻素主要成分到底是什么?其与普通大麻素有什么区别呢?
一、天然大麻叶、大麻脂、大麻油的毒性成份为四氢大麻酚【英文名Tetrahydrocannabinol,简称THC,又称Δ9-四氢大麻酚(Δ9-THC)、屈大麻酚】、大麻二酚【英文名cannabidiol】、大麻酚【英文名cannabinol】,吸食后会对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产生影响,引起幻视、焦虑、情绪突变、妄想等反应,长期吸食甚至会导致免疫力低下。
二、合成大麻素类系在天然大麻物质的基础上,进行化学成份改变修饰,而获得的新化学物质,称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其英文名称为ADB-BUTINACA、MDMB-4en-PINACA、3,3-二甲基丁酸等。较之传统大麻素类毒品,其隐蔽性更强、成瘾性更大,系普通大麻素的4至5倍,甚至更强。
三、合成大麻素与天然大麻素的区别是,隐蔽性强、成瘾性大、效力更大,与受体的亲和力更强,对心血管系统及中枢神精系统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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