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性人格者倾向于从“应该不应该”这个角度去做判断。当一种“应该”被他人违反,他们体验到比其他类型的人格者远为强烈的愤怒情绪,这体现了他们特别强大的超我功能。但是作为人格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超我的过分强大,会与人格的其他成分—自我和本我—构成冲突。
在强迫性人格的心理咨询中,对“应该”这个概念及其感受进行分析,具有人格修复的意义。如果说受本我所控制的个体活在冲动的世界,受自我所支配的个体活在现实经验的世界,那么,受超我左右的人就是生活在理想和理念的世界。超我功能强大的个体更喜欢理论、道理和完美的典范。他不但贬低本能冲动,也容易对客观现实视而不见,更为忠于头脑中的理想。在人际关系上,强迫性人格者过度的“应该”思维表现为与人沟通的困难。在笔者的《完美主义研究》一书中有个适于说明此种现象的案例。这是一位工程师,在人际交往中一向小心翼翼的,经常觉得自己做错了,做得不够完美。举例来说,某天他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工作到下班时间还没有离开,他手下的一个技工跟他打了招呼先走了。这个工程师忘了像往常一样同技工说再见,觉得自己做得很不妥,当天晚上特意打电话向技工道歉。平时,这位工程师因为担心会说错话伤害到别人或让别人不满,在需要他对他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时,往往含糊其辞,他的这种态度反而让别人觉得虚伪。
一位咨询师曾对上述案例中的工程师说:“你虽然忘了说再见,但是对方恐怕也没有在意,而且也不会产生什么消极的后果。”这位工程师答道:“有没有消极后果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关键是我没能做我应该做的事。”强迫性人格者的“应该感”有三种问题:(1)缺乏弹性;(2)被完美化了;(3)被泛化了。“应该”的内容是一些规范和理想,而规范和理想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合理的。强迫性人格者缺乏对这些超我原则的辩证反思能力,他们会说,“我做了应该做的事,所以我问心无愧”,或者说“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我感到内疚,觉得羞耻……”他们并不愿意根据实际效果来调整自己的规范和理想。他们会非常固执地认为,随机应变就意味着放弃原则。他们不认为“应该”的内容作为规范和理想,如果不能对个体和群体的生存有所裨益就可以被修改。
强迫性人格者的“应该感”也被完美化了。规范和理想能够唤起人类的审美快感,对强迫性人格者尤其如此。他们享受完美的规范感、完美的理想,遵照规范和追求理想使强迫性人格者感到安全、有意义。如若对规范有所改动、对理想有所舍弃,他们就感到危险、失落。他们对待规范和理想,类似于收藏家对待自己的珍藏品的态度,任何改动都是不敬和危险所支配的个体活在现实经验的世界,那么,受超我左右的人就是生活在理想和理念的世界。超我功能强大的个体更喜欢理论、道理和完美的典范。他不但贬低本能冲动,也容易对客观现实视而不见,更为忠于头脑中的理想。在人际关系上,强迫性人格者过度的“应该”思维表现为与人沟通的困难。在笔者的《完美主义研究》一书中有个适于说明此种现象的案例。这是一位工程师,在人际交往中一向小心翼翼的,经常觉得自己做错了,做得不够完美。举例来说,某天他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工作到下班时间还没有离开,他手下的一个技工跟他打了招呼先走了。这个工程师忘了像往常一样同技工说再见,觉得自己做得很不妥,当天晚上特意打电话向技工道歉。平时,这位工程师因为担心会说错话伤害到别人或让别人不满,在需要他对他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时,往往含糊其辞,他的这种态度反而让别人觉得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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