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
太原圆成心理咨询网
也有相当多的自杀者并不是真心想自杀的。他们的具体表现就是在即将自杀或刚刚实施自杀的时候,大声呼救或通知自己的亲属、朋友、同事等等,更有甚者,直接拨打110或120求救。在这类自杀者中,又大致分两类情况:一是有些自杀者在工作、生活或情感问题上遇到麻烦后,一时想不开、下决心自杀。在这以前,任何人的开导和劝说都无济于事。但是,一旦在真的实施自杀后,在自杀的过程中,无论是喝药还是割腕、或是自刺、自缢、自溺,感到痛苦无比,遂停止了自杀念头,并转而呼救。这类自杀者从严格意义上讲还并非是“假自杀者”,只是在实施自杀的过程中,突然改变了主意。
2000年秋,在济南东郊的一家合资工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在一间有六个农村打工妹住的宿舍里,有一位打工妹丢失了78.60毛钱(一个塑料钱包)。人们怀疑为一个叫王××的打工妹所偷,厂保卫部找其谈了两次话,在这种重压下,王××一时没了主意,趁人们都去上中班之际,躲在宿舍里用水果刀割腕自杀。自杀前,她用笔写下了一行字:我不是小偷,我没偷别人的钱。但由于在割腕的过程中
(割错了地方)血流的太多,加上剧烈的疼痛无法忍受,王××停止自杀,并大声呼救。喊声惊动了其他人,厂里遂急忙派车将其送进医院进行抢救。王××后得以活命(三天后,丢钱的打工妹也找到了自己的钱包)。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压根就不想自杀,但是,只是想通过自杀吓唬一下自己的亲人、朋友或单位领导的,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这种人的心理状态和具体行为严格的讲就是一种病态,至少是不健康的。济南的一家纺织厂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女工因不满厂领导在工资分配上的不公平,遂向领导表示,如领导不改变原先的决定,自己将于星期×到黄河大铁桥上跳黄河(黄河大”铁桥似乎也是个自杀的风水宝地,这儿几乎每年都要发生数起自杀事件。这儿的武警战士除了守护好大铁桥外,似乎还担负着另外一个任务,抢救那些试图自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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