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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53——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2022-06-26 16:23:27)
标签:

蔡开剑律师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

用人单位

集体合同

分类: 公司劳动
劳动合同法53——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知识竞赛出这个题,也是因为这个好出题。

“基于出租汽车驾驶员行业的特殊性,经本市相关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修订,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本市出租汽车行业集体合同成立,业内认可出租汽车行业内的企业与驾驶员受合同约束。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言明,各类补偿标准均以集体合同中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即原告作为驾驶员、被告作为汽车出租经营企业认可上述集体合同,故集体合同对原、被告具有法律约束力。”(2019)0110民初12538

 

 

蔡开剑律师:18121866669(微信同号)。

泸医临床医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在读)。

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劳动法专业律师(证书编号:20200406193),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婚姻家庭专业律师(证书编号:202004030286)。

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研讨员,成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维权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成员。

说明: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总结提升,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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