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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7——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

(2022-05-06 10:15:58)
标签:

蔡开剑律师

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分类: 公司劳动
劳动合同法37——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爱的人分手很难!相恨的人分手也很难!哪个更难,我也不知道。多么希望想电影台词中写的,你把我当成屁,放了。

为了维护劳动者自由的成为自由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附一个月期限的自由解除权。实践中,一个月的期限是不能得到实践的,曾经相爱的人还要相处在一起,只会增加相互的厌恶感。所以员工提包走人,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办?

劳动监察大队设立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面单位,往往是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领办公。有没有用?法律上说,有用;实践中,看具体情况(yunqi),这个具体情况就是包罗万象,甚至可能是今天早上没有吃鸡蛋,都会导致你的投诉不成功。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免除了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义务,劳动者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的,除用人单位同意的外,一般不予支持。

这就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覆水难收、往事休要再提、好马不吃回头草,在法律上叫形成权。

 

 

蔡开剑律师:18121866669(微信同号)。

泸医临床医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在读)。

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劳动法专业律师(证书编号:20200406193),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婚姻家庭专业律师(证书编号:202004030286)。

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研讨员,成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维权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成员。

说明: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总结提升,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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