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班、擅用道具及“前法官”冯缤的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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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班、擅用道具及“前法官”冯缤的彷徨
梁石川
虽然,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冯缤有些执拗,但也不免让人发笑不止。在中国的地盘上,上访者象一个个幽灵游走在行政机关的信访部门:乡镇、县府、市府都有,国家的部委司信访部门也有。上访者采取不同的渠道,在寻求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真实地说,有些人是真冤,有些人却并没有多大的事,往往由于一些小事因在当地被吹毛求疵,得不到解决,而奔走于更高一级的信访部门。往往这些人出门前,总是报着必胜的希望,鼓足了极大的勇气,但真正收效的却微乎其微。
比如湖北厅官黄仕明的妻子陈玉莲,因为女儿十年前死亡,去省政法委找领导谈事情,遭遇的“错打门”,就是典型的一个案例。六名武昌警察,对她大打出手,据说陈玉莲称,自己做的鉴定是轻伤,也有媒体报道说是重伤,湖北武昌警方却说是轻微伤。
这里有一个看点很明显,打人的警察首先应该依照法律找去问话,如属一般案件,就应该对其打人造成的后果进行政处罚;如果是重伤或者轻伤,那就另当别论了。笔者在此前写博文时,曾以《武昌警方公布“错打”录相咋就这么难?》、《脱了这身衣服,搞你怎么办:武昌警察就别再雷人了》为题,对此事进行过讨论。
据媒体报道,事发后,此事引起湖北省委罗清泉书记和李鸿忠省长高度重视。罗指示说:“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对此,有媒体报道,被打的陈玉莲表示自己是共党员,相信党会公正的处理此事。
据此,笔者想此事应该画上一个句号了。省长、书记都出面了,也算是给足了陈玉莲、黄仕明一家人面子。罗清泉书记要求“依法严肃处理”,那肯定此事小不了,有关部门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至于,“严肃到什么程度”,还是那句话,要让法律有尊严。
笔者在接触湖北“打错人”事件之初,有过武昌警方捅了“蚂蜂窝”的想法。但是后来,笔者却觉得这件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那天打人者没有着警服,也没有出示其执法证件。陈玉莲只是一个老女人,她当初并不可能对警察构成任何威胁,即使她真的是一名上访群众,也不见得会使以如此粗暴的重手?更何况湖北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并非存在一天两天了,难道就真的没有人认识陈玉莲?让人有些怀疑。对于,那个“信访班”笔者也在想,其存在的合法性是否也应该有所质疑。
对于“信访专班”,让人感觉是湖北省委大院里设有的一个“小衙门”,是来专门对付前来上访的群众的,是阻止信访职能部门与上访民众见面的“拦路虎”或者“看家狗”,就像一部电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字面解释一样,信访者进不了省委大院,也见不到想要找的部门负责人当面反映问题。此时,湖北省府内的职能部门,就有了不愿意和陌生人(信访民众)见面的嫌疑。
如此以来,像孝感法官冯缤身着法袍,手拿“冤”字纸牌,四处申冤,引发路人的顿足观望,就不足为奇了。那时,他身上穿着的那身法官袍,也成了一种讽刺,一种滑稽,一种不可饶恕的原罪。不难想象,他的这一举动肯定是要惹恼一些人了,据报道,日前,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7次审判委员会,“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规定,” 免除了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扒掉了穿在法官冯缤身上的法官袍,让他成了P民。
笔者看到这则新闻,真想大笑三声。这是“依法“处理吗?分明是孝感法院给自己的行政命令戴上了个“法帽”。二者之间一个穿“法袍”,一个戴“法帽”,这牛算是顶上了。大众网的文章干脆说,冯缤此举是犯了“擅用道具罪”。文章称,法袍这个道具,代表着国家的司法机关,代表着国家司法机关处于中立的地位主持公平、正义的形象。冯缤穿上它上访,有对司法道具和公平、正义形象,有反讽和颠覆的意味。
此前,笔者曾骂过冯缤是头“猪”,或者是一个“无能“的法官,不会平衡分配手中的权力,甚至给他出过一些主意:你怎么就不去给你们院长送点礼?你怎么不去给你们院长找一个小姐来点“性贿赂”,你怎么不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点私利,拿他几十万或者上百万,分给你们院长点,剩余部分,也足够你老婆工作大半辈子的了……
转尔一想,错!要是那样,就没有今天这条新闻了,也引不起许多人放屁砸脚后跟了,冯缤也就不是冯缤了。
现在冯缤的法官袍被扒了,他已经和其它的访民一样了。站在P民堆里,现在的冯缤没有了以前的底气,像只斗败的公鸡,或者扔在地上的烂菠菜,只有耷拉脑袋的份了。这无异也给其它访民一个信号,不要再相信上访可以解决问题了,如果再访冯缤的下场就是一个例子。当然,对于一些到孝感法院打官司的民众来说,如果以前,民众不敢百分之百的相信法院会给他们公正判决的话,现在这个信任度可能又降了,说它是降为“零“有些虚,说完全信任那叫吹牛逼。
据大众网分析,法官冯缤要用穿着法袍上访这种戏剧性的效果,来引发社会和权力高层的关注,以尽快为自身维护权益;而孝感市中院却要使用釜底抽薪的办法,直接剥夺冯缤的法官职务,让他不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法官,从而不再具有穿着法袍的资格,就无法再用穿着法袍这种方式来进行维权,进而对法袍本身免于遭受反讽和颠覆,让法袍所代表的权力重塑公信力的金身。
剥夺冯缤使用道具的资格,虽然可以使法袍一时逃脱道具信任危机,但司法机关的形象,权力的公信力,却不是靠这种剥夺所能树立,司法只有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在将正义普照对待每一个公民的基础上,才能号召于天下。当法官自身的权益都无法维护,身穿法袍的人无法得到法袍所代表的公平、正义,法袍的公信何以建立?相信,前法官冯缤的遭遇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事情发展到现在,或许此时的冯缤是彷徨的。不但自己的上访没有给妻子找回工作,且把自己的饭碗和前途也扔那儿了。法律在哪儿?正义在哪儿?冯缤此时如果这样问,这话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此时,屈原的那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他的耳边响起时,或许再硬的汉子也会流下眼泪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那声音,好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