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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长辞职:或是“替罪羊”!

(2010-07-16 10:24:30)
标签:

环保局长

矿业

替罪羊

湿法

紫金

杂谈

分类: 新浪杂文

梁石川

 

7月16日早间消息 新浪财经获悉,上杭县政府15日晚间11点45分闪电召开有关紫金矿业污水泄露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县副县长通报,涉案的紫金矿业三员工被刑拘,该县环保局局长辞职,经贸局局长被停职。(新浪财经7月16日消息)

 

乍看这条新闻,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环保局长因企业污染肇事,而引咎辞职,按理说,应该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如果往深里看,问题就出来了。

 

据环保部会同福建省环保厅的联合调查,此次事件主要是由于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防渗膜破裂,污水经由人为非法打通的排洪洞和观察井泄露进入汀江流域,导致河水污染致大面积鱼类死亡。

 

调查组认定,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监测设备早已损坏,但该厂并未及时发现,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据上杭县副县长梁八生透露,早在2009年9月,相关部门便检查发现,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排洪洞存在隐患,并要求整改,但直至此次严重事件发生,仍未得到修缮。

 

问题发现了也未对设备及排洪洞存在的隐患进行及时的修缮或整改,这家紫金矿业可真牛!真叫一个底气足!对此,大家不仅产生这样的疑问:到底是谁让紫金矿业“一班人”如此牛气冲天呢?难道,这家企业有强大的后台支撑着?

 

此言不假,他们确有一个强大的后台——上杭县政府。因为该县政府是这家企业大股东,也是这家企业的“保护伞”。正如该县一名干部所说,其实紫金矿业的污染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前就有群众多次对该问题进行反映,甚至上访,但均没有被该县相关部门重视。

 

如今问题出来了,事情也闹大了,上杭县政府突然宣布该县环保局长辞职,经贸局局长停职,个中的猫腻便引起了人们的深思。环保执法不是小小的一个环保局能够决定,至少还得接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而且群众对污染没法量化,政府根据检测报告说未超标,就可以应对”。

 

然而,对于紫金矿业与上杭政府的特殊关系,该企业董事长陈景河解释称,上杭县作为紫金矿业的大股东,对于矿业公司运作并不熟悉,因此他曾建议当地政府不要派人进入董事会,以免影响公司管理。

 

从这位董事长的话中,我们首先得到两个信息,第一证实了上杭县政府确系紫金企业的大股东;第二上杭县政府有官员可以左右紫金企业的董事会。不管懂不懂,董事会上却有绝对的发言权。

 

因此,笔者以为当群众上访反映紫金矿业存在污染问题得到不重视,不外乎有这样一个重要原因,如果紫金矿业拿钱整治污染,上杭县政府的利益势必受损。因此,紫金矿业的董事长才会说:政府在监管上面很专业,于是我希望他们派监事而不是董事来监管公司经营”。

 

至此,笔者才总算弄明白,这起发生在福建上杭县的紫金矿业的“污染门”和就此引发的环保局长“辞职门”,或许是上杭县政府使出的“障眼法”,用潜规则中的“替罪羊”理论,再转移人们的视线,好让个中的大鱼漏网,最终却是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保住了帅,抑或不久的将来,锣鼓再响,就是环保局长的“复出门”或经贸主任的“提拔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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