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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国旗遭举报!清徐法院恼羞成怒造法拘人笑死人

(2010-07-05 08:57:57)
标签:

法律

诉讼法

造法

国旗

武保明

山西

娱乐

分类: 新浪杂文

“虐待”国旗遭举报!清徐法院恼羞成怒造法拘人笑死人



54岁的陈会林和53岁的武保明两位老人,因为几次去山西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都看到本该升起的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三次提醒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之后,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还给自己引来了祸端。武保明看到提醒法庭无果,他们拨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之后,2007815日,太原当地一家媒体将此事曝光。没想到,2007926日至1025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将武、陈两人连续两次司法拘留,共计30天。(解放网)

 

您听说过中国有一部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吗?大多数人都会回答,只听说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至于一本单独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到真没听说过。据法律专家解释,诉讼法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以上三大诉讼法外,一般还有宪法诉讼。不过,中国目前还没有宪法诉讼,因此没有规范违宪案件审理的程序法。

 

回顾本案的起因,是因为200782日,陈会林和武保明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办事,无意中看该院五星红旗,受到虐待,甚至有一半还在地上拖着。两位老人见状赶紧找法庭的工作人员指出此事不妥当,不应该这样对待国旗。不新曾想,这一爱国举动却被自己埋下了祸根。

 

报道称,武保明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防办副主任,是一名老党员。他看到,对法庭的提醒不被重视,心里不悦,就像拔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电话12345反映此事。事隔不久,也就当年的815日,山西的《生活晨报》对此事作了报道,并刊出了国旗落在法庭大院的照片。然而,令他们没有没想到的是,2007926日至1025日,清徐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将武、陈两人连续两次司法拘留,共计三十天。

 

今年628日这天,法制日报旗下的《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武保明。据他说:之所以被连续拘了两次,是因为第一个十五天拘留之后,陈会林身上的伤没好。因此,20071010日,又收到了第二份司法拘留决定书。于是,等到他们从法院走出去见到十月的阳光之时,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1025日了。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和象征,我们从小受的教育中就知道,中国的五星红旗是革命先烈鲜血染红的。然而,山西省清徐如却如此对待国旗,让人不觉有些遗憾。网友中天飞鸿在博文中质疑,国旗如何升起,如何降落,国家早有国旗法;法院如何拘人,如何司法,国家也早有明文法律。那么,作为太原所辖的清徐县执掌审判大权的法院,难道不懂得国旗法和司法拘留的相关法律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国旗落地,无辜被拘,并非清徐法院不懂法。而是权力过于疯狂,邪念过于嚣张,真不知道,一个县级的法院为何有如此底气敢于向国家大法挑战?

 

对此他气愤地表示,山西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无疑闹了一场荒唐可笑的公民被司法案件,这起案件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堂堂法院竟然自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将两个无辜的老人非法拘留,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莫须有的司法手段似曾相识,追本溯源,应是八百多年前南宋奸臣秦桧的发明。因为秦桧用此罪名杀害了抗金英雄岳飞,而成为千夫所指的千古罪人。他直问,这种早已被唾弃的八百多年前的莫须有司法手段为何会在山西太原清徐县死灰复燃?

 

当然,网友中天飞鸿的话有些偏激,笔者也相信清徐县法院在行施对陈、武二人的拘留的时候,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国民事诉讼法而不是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当然,法院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拒留陈、武二人是因为国旗被虐待的事,但是如果没有陈、武二人因国旗的事情去打市长热线也就不存在拘留一说。举报国旗被虐待那是个药引子,这种因果关系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也许清徐县法院闲陈、武二人爱管闲事,打了市长热线不说,还引得新闻媒体给曝了光,这事搁谁身上都觉得不痛快。

 

但是,清徐县法院不能因为自己的不痛快,而滥用法律。不仅如此,连最基本的法律文书都出错了。要知道那是法律,一字之差,谬之千里;一时义气用事,就开了法律的玩笑。最终给人的感观是法官胡乱造法,让稍有法律知识的人看了都觉得是贻笑大方——笑死个人。(梁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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