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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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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人大职责 为广州推行“人大”决定“民生”叫好

(2010-01-04 14:04:52)
标签:

政治

法律

国家权力

广州

杂谈

分类: 言论原创

 

公交票价调整谁说了算?修路、建桥、建垃圾焚烧厂谁最后来拍板?巨额治水资金谁来监管?今后,这些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对政府越权作出的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依法撤销。这是今年1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的内容。(14日《广州日报》)

 

 

广州市推行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由人大决定,是在履行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据《羊城晚报》报道,从现在起,广州的水、电、瓦斯、公车等价格;行政机关收费标准;以及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广州市政府都必须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于政府越权做出的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撤销。

 

自一日起,广州市便施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未来只要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等事项,广州市政府将不能够再《先斩后奏》。这将是人大从《橡皮图章》过渡到《实际具有立法权》的开始。

 

从现起实施的《办法》,明确指出未来列入议程中,有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需要在审议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民意的,将可举办听证会或者专家论证会。在汲取专家、民众的意见后,未来的政策方向,将更圆融及完整。

 

据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办法》的实施将为老百姓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开启了一扇大门。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则认为,把十五条重大事项逐一列举出,变成可操作性的权力,这是把广州推进民主政治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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