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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下台与英国的政治文化

(2009-06-14 21:29:34)
标签:

杂谈

http://epaper.thebeijingnews.com/xjb/res/1/20090613/59531244822454263.gif

    有此一说

    李红海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当地时间6月5日,英国国防大臣赫顿宣布辞职,他成为数天来布朗内阁第四位辞职的内阁大臣。数天内4名大臣走人,“报销丑闻”终于拖垮布朗内阁,布朗被迫重组政府。而再有一周,到6月21日,英国下议院议长马丁也要下台了。

    这位英国味十足的绅士———也许现在该说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至今从我下载的BBC“今日议会直击”的音频片段的一开始,还能听到他维持下院秩序时那个性十足的呼喊声:“Order,order(安静,安静)!”世事难料,真没想到这个“忠厚老实”的长者,居然也会被迫下台。依据我对英国人的了解,我相信马丁并不情愿开创任何先例,但他的确已经创造了先例:这是英国自1695年以来第一位被赶下台的下院议长。

    其实,在英国被迫下台的不只马丁一个,两年前的托尼。布莱尔差不多也是被赶下台的。2006年上半年我恰好还在英国,在跟学院的一位老师吃饭时谈到了布莱尔,他的说法是他们对这个人已经很“厌烦”(got fed up)了。果然,不到一年,这个让英国人厌烦的人下台了。

    英国人很不情愿开创任何先例,但他们却一直在开创着先例。我不想去可怜马丁或布莱尔本人,也不会背地里偷着乐说他们是咎由自取,而关心这一事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英国的政治文化。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政治文化呢?我很不恰当地将之归纳为“讨人厌即下台”的规则,即如果你的做法被人鄙视了,那你最好是主动离开,否则会让自己更难堪。

    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讨人厌”。当然,“讨人厌”并不必然意味着违反了法律。我不知道马丁的做法,是否已经违反了法律,布莱尔可能并没有违法。但他们都讨人厌了,因为他们违反了“潜规则”。这些“潜规则”不是我们意义上的潜规则,而是戴雪在《英宪精义》中所提到的宪典,或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性惯例或共识。

    熟悉英国法律的人都知道,英国并没有成文的宪法典,而只有一些宪法性文献、制定法、判例,此外还有很多宪法性惯例、共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在宪政领域英国有很多地方是“无法可依”的。但事实上,英国不仅是全世界法治的母国,还被公认为典范,这其中惯例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些惯例和我们的道德规则很相似,都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所以如果你坚持不遵循,也没人能从法律上把你怎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想象这些惯例究竟靠什么落实并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显然只能靠人,靠那个“挑战”此惯例的人和他周围的那些人,靠他们所形成的共同的政治文化和氛围,靠他们的良心和对这个制度、这个社会的责任感。

    在那则只有32秒的简短声明中,我注意到马丁强调了下议院良好运行的重要性,为此他选择离开。面对此情此景,我不知道是该感动于马丁的明智和甘于牺牲的精神,还是为其无奈和英国政治文化中积极一面的强大而感叹。马丁事件也许能为全世界提供一个启示,那就是法律之网不可能疏而不漏,因此道德、惯例等规范必不可少,但其能否发挥作用,却又有赖于这个社会中的人和由他们所形成的政治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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