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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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税收优惠技术入股 |
文章摘要: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新政策,非上市公司股权奖励可延期纳税且适用税率有优惠,由于国内政策变更较快,建议有股权激励需求的企业尽快实行。
正文:
第一部分内容
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1. 享受该政策的目标企业:依据中国法在国内设立的非上市公司;
2. 享受该政策的对象:目标企业股权激励员工;
3. 享受该政策的股权激励形式包括:本公司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
4.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二部分内容
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1.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定义: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2.延期纳税:可延期至股权转让时纳税;
3.税率: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
第三部分内容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律师正式法律意见
本文作者
陈利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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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