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之近似商标的判断
(2009-07-24 10:36:05)
标签:
商标侵权类似商品近似商标驰名商标白家白象杂谈 |
分类: 知识产权 |
——评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
1997年12月12日,河南省粮食厅粮油食品公司 (以下简称粮油食品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 ”商标,于2001年1月14日获得核准注册。该商标为“白”和“象”两个汉字组成的文字商标,两个汉字的组合方式是上下排列,字体属行楷、舒体;商标注 册证为第1506193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方便面、挂面、豆沙、谷类制品、面粉、面条等。类似群组为3007、3008、3009、3011。
2004年5月7日,粮油食品公司将核准注册的“白象”商标转让给正龙公司。正龙公司白象系列方便面产品销售量、宣传费 用及纳税额均逐年递增。截至2006年底,正龙公司在全国设立了9个从事方便面生产的分子公司,上述生产企业均被授权使用第1506193号“ ”商标。销售市场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至2006年销售收入已达人民币2,351,550,376.01元、广告费支出达 43,316,983.25元。白象牌方便面在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3年在全国方便面行业中规模效益、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2006年10月,正龙公司的“白象”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四川雅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5年7 月29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 ”文字商标,“白家”商标为“白”和“家”两个汉字组成的文字商标,两个汉字的组合方式是上下排列,字体属行楷、手写体。申请号为:4805951,申请 类别为30类:粉丝(条);调味品等。类似群组为3012、3016。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05年10月25日向四川雅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发注册申 请受理通知书,同意受理该申请。白家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9日,诉讼中,白家公司认可其经四川雅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可于2005年底开始在方便粉 丝产品上使用涉案“白家”商标。
原审法院判决:1、白家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的方便粉丝产 品包装上使用侵犯正龙公司第1506193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商标。2、四邻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正龙公司第1506193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方便粉丝产品。一审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白家公司负担。
二、
1、白家公司生产的方便粉丝与正龙公司生产的方便面是否为类似商品?
2、白家公司使用的“ ”商标与正龙公司第1506193号“ ”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从而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