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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逃税事件法律分析|阴阳合同不可取

(2018-10-03 15:31:33)
标签:

范冰冰

逃税

罚款

不追究刑事责任

阴阳合同

分类: 法律杂谈

今天媒体报道了范冰冰偷逃税的消息。逃税事实查清,并予以罚款。对于有钱的明星而言,是有惊无险,有钱补缴即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下不为例,如果再犯,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第一、税务部门认定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逃税,给予行政处罚,承担的是行政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的规定,对逃税的处罚是所逃税款0.5-5倍罚款。范冰冰个人逃税的罚款4倍,个人工作室逃税的罚款3倍,企业逃税的罚款1倍。罚款的倍数的不同,是根据逃税情节轻重不同,符合比例原则。

 

第二、范冰冰是否有刑事责任,即牢狱之灾,关健在于能否补缴巨额税款。

首次逃税,如果补缴,不追究刑事责任,如不补缴,要要追究逃税罪。根据刑法第201条“逃税罪”规定,对于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范冰冰是首次被查,故补缴之后,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阴阳合同,规避法律,逃避税收,不可取。

阴阳合同,也称为大小合同,是指同一笔业务有两个合同,一个是真实合同,用于交易。一个虚假合同,用于纳税。虚假合同中交易金额小,税款少,故能逃税。但一旦事发,则两合同正是逃税的铁证,故不可小聪明,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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