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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火车撞翻汽车: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2016-12-22 15:32:02)
标签:

温州

铁路

事故

汽车

刑法

分类: 法律杂谈
12月21日下午,温州高翔路铁道口发生一起事故,一辆绿皮火车撞翻两辆汽车,造成四人受伤。从监控录像看,两辆汽车系正常尾随其他车辆过铁道口,此时火车飞速开来,但栏杆没有放下阻拦汽车,导致火车与汽车相撞。初步分析,是一起严重责任事故。不但要民事赔偿,而且已涉嫌犯罪。其一,如果是铁路职工,粗心大意,没有及时放下栏杆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其二,如果是因设备故障,铁路职工已经尽力放下栏杆,但是栏杆失灵不能放下的,则事先工作检查不够,亦是失职,也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唯比第一种情况情节略轻。此案中,铁路道口岗位虽小,但工作高度紧张,责任相当重大,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亡羊补牢,为时不晚,除了人为因素外,更要注意从技术角度防止事故发生,譬如能否路口设置录像,以便汽车司机掌握火车位置,以及系统自动警示下放拉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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