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少年爆料看守所遭鸡奸案:罪不容赦

(2016-05-17 08:16:14)
标签:

少年

看守所

鸡奸

强制猥亵

玩忽职守

分类: 法律杂谈

中国青年网报道:近日,17岁的小项爆料称,其2015年在温州某看守所羁押期间,受到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鸡奸,在一个月里前后多达四五次。鹿城区公安局表示,确实收到了小项的举报,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还没有任何调查结论。

 

如果爆料查证属实,则足见看守所之乱。在法律上,“鸡奸”已被刑法(九)修正案规定为犯罪。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处的“他人”包括男性,所以本案应刑事立案,通过调取监控、讯问嫌犯、询问同监室在押人员,以查清事实。同时,相关的管教,也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罪。在眼皮底下,发生鸡奸事件,虎兕出于柙,是谁之过与?看守有责也。故检察院也要介入调查此案。看守所也是一个小江湖,但不应是当年方苞的狱中杂记了。此种案件,最担心不了了之,因为“鸡奸”有一定的隐秘性,相关证据之获取,需要认真细致的工作,如果办案不力,则往往“证据不足”,让嫌犯逃之夭夭,故须舆论紧追不放监督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