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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女遭电信诈骗,谁之过?

(2014-09-13 10:22:51)
标签:

小龙女

电信诈骗

冒充警察

汤唯

网络诈骗

分类: 法律杂谈

继汤唯在被电信诈骗21万元后,“小龙女”李若彤在北京被电信诈骗100万。诈骗过程如下:诈骗犯冒充公安电话号码,致电小龙女经纪人邓小姐,告知其涉嫌贩毒、洗黑钱。在邓小姐确认号码是公安后,诈骗犯再叫邓小姐上665110.ga网站。在该伪检察院网站上,邓小姐个人资料如照片、姓名、出生年月、返乡证号码等一清二楚,且列入通缉犯。然后恐吓邓小姐,拟公开逮捕,并会对小龙女造成不良影响,于是邓小姐按照诈骗犯要求,转账100万。该100万资金属于小龙女账户。

 

这种事情发生后,被害人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因为网络诈骗侦查难度大。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诈骗犯的专业性,他们事先预谋,瞄准目标,收集个人资料,而香港人对内地法律不熟悉,容易恐吓成功(如果对内地法律熟悉,从诈骗犯使用的法律术语来说,即可判定是假的)。另一方面则是大陆电信、网络管理的乱象丛生。电信诈骗很普遍,但电信公司毫无对策,譬如本案的冒充电话号码,使得被害人信赖,无形中电信成为作案的帮凶。网络管理更不要说了,这个伪造成最高检察院的665110.ga的网站,堂而皇之出现在网络上,加重了诱骗。公安执法也有检讨之处,对于这种改号软件,应该源头上予以制止、打击,而事后对网络诈骗,要提高侦查技能,使得诈骗犯伸手必抓才是。总而言之,社会管理有问题,使得电信诈骗横行,各方面都需要改进,对于被害者而言,也要多点社会阅历,加强自我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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