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披露“李刚案”和解内幕
(2010-12-18 09:39:30)
标签:
律师李刚案和解株连商鞅方孝孺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凤凰网报道,“李刚案”中被害者的律师张凯,在谈及“李刚案”中双方的和解时说:“11月3号的时候,他父亲突然和我解除了合同,事后我得知他们受到了非常大的压力,他们家里有公务员的领导找他们谈话让他们放弃。他们在保定的时候包括(受害人)陈晓风的爷爷,都过来做他们的工作,村支书都过来做他们的工作,让他们放弃这。后来他们迫于这种压力,最后放弃,最后和李刚形成和解。”
这个是典型的中国式和解,有权有势的一方,施压于弱者的九族,当事人对自己的事情或可顶住,但不能不顾及无辜的亲戚,不能不考虑朋友的意见,于是被迫妥协。商鞅发明的株连制度,本来是针对犯人的,现在也用于被害人身上了,真是古为今用。历史上最著名不屈服株连的,就是“有点迂”的方孝孺了,但结果是被诛了十族,所以胳膊是拗不过大腿的,李刚案的妥协情有可原。我们要检讨的是,这个社会法律不硬,法律不硬则豪强起,豪强起则百姓苦。
后一篇:复旦“黄山门”事件:伯仁因我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