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法院不受理“火车票迟到作废”案
(2010-12-17 23: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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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迟到作废官司铁路法院不受理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近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旅客起诉铁路局“火车票迟到作废”一案,不予受理,也不出裁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受理要出裁定的,最高法院的《法官行为规范》也重申了该规定,但法院就是不出,耍赖皮,无奈它何?
在很多的诉讼中,立案难,难于上青天。案子连法院的大门都走不进,在立案庭就被直接枪毙了。这种选择性立案,是知法违法。法院改革来改革去,就是不改这陋规。当老百姓立案无门时,法院还有威信吗?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公民的诉权,因此建议立案改革为登记制,而不是审查制,同时检察院应该监督立案,对应该立而不立的,必须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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