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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长酒后驾车肇事是职务行为?

(2010-12-08 06:45:46)
标签:

洛宁县

邮政局长

酒后驾车

赔偿

法律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1252330分许,河南洛宁县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撞死5名少年。谷青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政府赔偿每位死者家属赔偿23万。据悉,案发当晚,谷青阳在宜阳县和几名女性原下属吃饭,饭后前往洛宁县城途中出事。

 

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肇事,如果是执行职务,政府自有赔偿责任,并事后向肇事者追偿,如果不是执行职务,则公职人员应自负其责。谷青阳深更半夜由邻县开车回家,显然不是职务行为,应由其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个人没有能力承担的,政府为尽快救济受害者,可以先行垫付(相当于交通事故赔偿基金或刑事被害人赔偿基金),事后再向肇事者追偿。

 

本案谷清阳身为局长,家中财产肯定不少,应有赔偿能力,而政府还代为赔偿,有为犯罪分子赎罪的嫌疑,以老百姓的钱为犯罪官员买单,也涉嫌滥用职权。

 

建立交通事故赔偿基金、刑事被害人基金才是法律救济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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