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为上海火灾案中的电焊工辩护,是律师的应有之义

(2010-11-23 11:15:22)
标签:

律师

辩护

弱势群体

丹诺

上海火灾

电焊工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上海11.15火灾案中,违规操作的电焊工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受到何种之处罚?回答这些问题,是刑事辩护律师的任务。律师辩护的作用,是不让人受到冤枉,而不是开脱罪犯。很多大律师,都给贪腐的高官辩护,给黑社会老大辩护,因为那种辩护有名有利,而很少有大律师为底层的人们辩护,因为这种辩护鲜有利益。这很让人想起美国伟大律师丹诺的故事,丹诺拒绝给权势者提供法律服务,而给劳苦大众辩护,这才是真正的大律师。

 

作为律师,不该因当事人是底层而轻视,也不该因当事人是权贵而屈从。在律师眼中,当事人都是平等的,都应该重视,都应该以百倍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尤其在当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得不到法律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律师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负起为弱势群体辩护的重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